本篇文章3774字,读完约9分钟

兴业银行理财产品被指隐瞒风险 9个月亏8万 年02月28日16:21中国企业软文网

2月21日,来自湖南长沙的彭先生告诉《中国公司报》记者:“花23万元以上购买的理财产品,仅9个月就损失了8万元。”

根据银率网(微博)的统计,年内国内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数量为19176种,其中18742种在去年年底到期,发表到期收益率的15038种产品的到期收益率平均为3.82%,59种到期收益率最高预计收益 37种未达到最高预期收益率的产品,有31种结构性产品,占宣布到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的0.25%。

银行理财产品越来越火爆,对此,有那些深层次的风险吗? 投资者应该怎么识别?

二十三万元九个月减少了八万元

“23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但短短9个月就损失了8万元。 ”。 彭先生说:“去年年初,由于物价高涨,存款银行的利率很低,股票市场也不景气,投资风险很大。 正好手机上经常收到兴业银行的邮件,销售他们的理财产品,说利率比银行相应的定期存款高一点,风险小,我去家附近的长沙市东塘分店询问了相关情况。 ”。

彭先生说:“银行负责理财产品的员工(称为理财顾问)热情接待我,推荐他们的理财产品,获得了稳定的利益,风险极低。 根据他们的推荐,我买了两种短期(一三十天,一三个月)产品。 到期兑付的时候几乎没有问题。 ”。

因为有上次两次先例,去年5月6日彭先生又选择了“东风5号”产品。 当时银行员工告诉彭先生,这是包括债券、票据、实业、股票在内的集合理财产品,利率比上两个稍高(一年期年利率5.6% ),风险也稍大。 也就是说,虽然有可能不保证书,但发生的概率非常低,以前很多期间都受益,收入远远超过了预想。 即使万一发生损失,也不会超过5%。 损失达到5%时,我们会赔平仓。

另外,彭先生提议把他们说的话写下来,但银行员工没有以违反国家政策和合同格式的借口写下来。 相反,他笼统地写道:“本人理解这个产品的风险,同意自己承担风险”,向彭先生承诺,但他们内部有制度,如果出现5%的损失,一定要停止平仓。

“还有,请让我放心100。 我原以为前两次合同也是这么写的,但没有发生事故。 我在银行买的理财产品。 应该是可靠的,所以没有几次。 这次的购买额是232000元,期限是1年,但每隔3个月有开放期,顾客可以提前赎回。 ”。

据兴业银行发给《中国公司报》记者的邮件称,当时她从未向顾客介绍过该产品过去的业绩状况、投资方向和手续费率等复印件,并向顾客介绍过产品的收益率。 而且,由于该产品是银行的代理销售产品,所以具体由证券企业经营,员工不能说“银行吃亏平仓”。

购买后第三个月和第六个月月底,彭先生收到了银行的邮件。 “第一次我买的理财产品的净利润好像是0.9几,第二次是0.8几,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所以不介意。 ”。

今年一月底,彭先生又收到了同样的邮件。 “网说是0.7236。 我带着好奇心和困惑询问了银行。 银行员工说我买的不是银行的理财产品,而是银行代理的东海证券企业的基金,专门用于股票投资。 股票市场不好和证券企业操作失误发生了巨额损失,我的23万多元现在只剩下约15万元(损失接近40% )。 ”。

彭先生突然变傻了。 明明是在银行买的理财产品,怎么突然变成了证券企业买卖股票的基金? “本来,为了规避风险和保险,特意购买了原来投资股票市场的钱,结果赤字增加,比股票市场的风险多(从去年5月到现在的上证指数也下降了20%左右)。

面对彭先生的困惑,对方协商说:“投资当然有风险,在协议条款中要注意。” 很遗憾,彭先生只能选择切肉,计算本金已经损失了将近8万元。

顾客诉求:只谈收益不谈风险

感觉自己完全被骗了彭先生向银行谈判,接待他的银行资产管理经理周明(女性)说:“一、多次认为他们和以前说的一样,这个产品一直收益很高,很稳健。 这次的第一是股票市场行情不好,证券企业的操作失误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他们自己也感到意外。 二、他们确实有损失达到5%平仓止损的规定,但客户自己必须做的三、当时向彭氏办理购买手续的银行销售员应该表示,该产品是股票投资的基金,彭氏也在签字的合同中自主承担风险。

对此,彭先生认为周先生的解释站不住脚。

首先,利用大家对银行的信任,在银行代理证券企业销售这种高风险的产品,本身就有降低羊头卖狗肉的嫌疑。

其次,银行向我销售产品时,应该诚实地告诉我该产品是证券企业的投资股票基金(据说90%购买了股票),是高风险的产品,当时银行员工没有诚实地告诉我这些,隐瞒真相,只是一个集

既然再次规定了5%的损失,平仓损失的止损为什么没有执行? 如果客户本身明显不合理,则客户无法在其他时间赎回,因为该产品每三个月开放一次。 这样的规定本身是矛盾的,完全是欺诈。

最后,不管是什么样的理财产品,签署的合同同样以回避国家政策和统一样式为理由,笼统地写着“本人理解这个产品的风险,同意自己承担风险”,利用这种模糊的方法,高风险和低风险。

兴业银行在寄给《中国公司报》记者的邮件中说:“彭先生去年12月在兴业银行长沙东塘分行开户,之后多次在我们银行购买万利宝等资产管理产品。 分店财务经理表示,该客户投资经验丰富,有证券市场投资经验(至今为止,该客户向我咨询民间银行类理财产品时,曾向我银行出示过证券账户的市场价格说明书)。

兴业银行表示,当该客户于去年5月6日因资产管理产品到期来到我的业务时,该客户经理表示,当时分行资产管理经理推荐了东海证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风5号”。 资产管理员说,当时她向顾客介绍了“东风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过去的业绩状况,确认了这类产品的投资方向是股票和债券。 介绍了手续费率的情况后,该客户同意购买23.2万元的产品,并签署了《开户合同》和《风险披露书》。

但是,关于上述彭先生的遭遇,湘潭大学兼任教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作伙伴陈平凡律师认为,首先,银行在介绍东风5日时,故意隐瞒该产品用于购买股票,风险较高。 因为这家银行有欺诈的事实。 其次,东风5号的销售员承诺在下降到5%时对平仓造成损失,实际上是及时去平仓减少投资者的损失,误解了投资者。 因此,银行必须对彭先生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据《中国公司报》记者采访,彭先生从事建筑技术工作,现在身体生病(中度帕金森病),从2009年开始在家休息治疗疾病。 “这样的损失对我的生活的影响和精神伤害明显很大”他说至今银行方面一句话也没有说。 彭先生说,他准备联系越来越多的受害者,寻求法律途径。

兴业银行的书面答复显示,根据本行售后服务,顾客购买产品后,分店不定期向顾客发送产品新闻。 这个顾客在8-9月期间来分店和员工讨论过很多次这个产品,对我们银行的员工和资本市场的行情和这个产品的后续运营进行了充分的信息表现。 今年2月初,我的分店与东海证券长沙营业部的员工进行了信息表达,要求东海证券企业接受彭先生的咨询。

兴业银行表示,“销售者有责任,购买者自负”基本上,该产品是证券公司的集合理财产品,我不负损失赔偿责任。 关于这个产品暂时产生的负面利益,我很遗憾,希望产品的持续运营过程能改变。 作为代理店,本公司继续与产品管理企业合作强化顾客服务,进行产品运营新闻披露和顾客咨询服务等业务。

如何识别风险?

根据银率网的统计,年内国内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数量为19176种,其中18742种在去年年底到期,发表到期收益率的15038种产品的到期收益率平均为3.82%,59种到期收益率超过最高预期收益率 37种未达到最高预期收益率的产品,有31种结构性产品,占宣布到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的0.25%。

据《中国公司报》记者介绍,很多银行面对来存款的顾客,很多员工强烈推荐理财产品,但模糊地说明了理财产品的风险,忽视了顾客的风险承担能力。

迄今为止,据报道兴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因涉嫌违反而导致投资者大受损失。 该银行违反协议书条款,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因此2007年第四期万利宝理财产品损失16.66%,使投资者损失1.22亿。

金牌理财师陈国佳表示,东风5号的性质相当于基金,由证券公司发起,是银行代理风险较高的理财产品,从去年4月开始持续下跌,对于这种产品的购买,投资者请密切关注。 他警告说,现在银行销售员素质不好,有些人不知道理财产品就盲目卖给顾客,有些人为了利益介绍理财产品时规避风险,口头承诺,误导顾客。 所以投资者一定要看协议。 而且,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为了将来的维权及时留下证据。

业界人士对记者说,任何产品都有风险,除了自身的投资风险外,还必须观察产品的其他风险。 资产管理产品证书显示了此产品的风险等级。 现在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 投资者必须尽量选择与自己的风险偏好相对等理财产品。 如果购买资产管理产品超出风险,必须签订风险投资书。

银领域的人让投资者在投资者签署购买合同之前,不仅要忠实地进行风险判断测试,还要了解产品的投入、投资期限、开放回购设定等重要因素,确认承担符合预期利益的风险,然后签字购买。

“即使是现在,兴业银行每隔一定期间也会收到邮件。 像推荐产品的广告一样的邮件。 》《中国公司报》的记者看到,上面除了产品收益和建议的保存等,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该产品风险的提示。

共享位置: 欢迎评论

标题:【财讯】兴业银行理财产品被指隐瞒风险 9个月亏8万

地址:http://www.hztxyl.com/hzcj/21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