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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桥贷款也叫桥牌贷款,金融机构a拿到贷款项目后,本身暂时资金不足,所以咨询金融机构b发放资金,等a金融机构的资金到达后,b退出。 但是在民间资本中,过桥贷款又指公积金,出资人一般是用于个人、家人甚至筹集资金的钱。

最近,成都赵先生向《证券日报》记者报告说,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向她筹集的2800万元桥梁贷款因银行毁约无法兑现,借款方四川的商贸企业无法从银行继续贷款,因此无法偿还赵先生的借款。 赵先生告诉记者,该事件相关资料已提交四川银监局等待解决。

关于这件事,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发表声明,没有与赵先生发生任何业务交流,其提到的对某公司的贷款承诺完全不真实,该行从未向任何形式的公司做出贷款承诺,向任何人保证该公司

银行和“银主”陷入罗生门

赵先生主张与渤海银行成都分行的合作不止这次。 年9月,朋友拿了3000万元的桥贷款,通过这家银行借给了成都通鑫达商贸有限企业(赵先生为朋友签订了合同)。 这笔借款是因为通鑫达得到了银行的继续贷款,所以按时偿还的。

赵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与朋友签署借款承诺书的是当时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副行长谢艳和彭卫东,由于第一次合作,双方不信任,谢艳提出签订承诺书可以保证后续贷款。

赵先生声称这封信是作为相关证据提交监督管理部门解决的,银行承诺“成都通鑫达商贸有限企业向贵公司短期借款3000万元的资金,我们银行将在到期前处理”,分别叫渤海银行成都分行、谢艳和彭卫东

赵先生说,过桥贷款日的利息为千分之一5,也就是3000万元一天的利息达到4.5万元,换算成成人化利润达到54.8%,超过了利率保护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民间借款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地的现实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根数)。 超过这个限度的话,超过部分的利息将不受保护。

赵先生说,今年3月19日接到渤海银行成都分行锦江分行叶行长的电话。 叶行长需要过桥资金,金额2800万元,借款方为四川省商贸有限企业,该企业最终还款日为3月21日,过桥资金日利息千分之二,成人化利润达72%。

根据赵先生的叙述,与渤海银行过桥朋友商量后,3月21日上午,两人来到锦江分行,在行长办公室,叶行长说续借没有问题,还向她发行了银行风险批准书,让赵先生放心支付货款,另外该公司还向银行

赵先生说,与上次合作不同,这次没有让行长签署承诺书是因为对上次按时还款的信任。 之后的3月25日,赵先生得到了银行不能贷款的消息。

据赵先生介绍,渤海银行对本报记者作出了相关声明。 这个声明说:“没有与赵先生发生任何业务交流,那个提到的对某公司的贷款承诺完全不真实,我没有向任何形式的公司承诺过继续贷款,也没有给任何人对该公司的承诺。 赵先生有人参与这件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标准,我希望公安机关自主介入调查,我积极合作,做相关工作”。

赵先生告诉记者,7月份过桥贷款相关资料整理了两次并提交给了监督管理部门。

过银领域桥的贷款是隐藏的

近两年,银行贷款向小微型公司倾斜,规模迅速增加,仅今年上半年规模就超过14万亿元,另一方面,经济下行加大了公司的偿还压力,进行了银行头痛贷款的催促。 这给了过桥贷款的巨大市场空间。

在这14万亿元的巨大蛋糕中,小微型公司的贷款良莠不齐,好坏混杂。 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4月的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年末小额贷款的不良贷款率为2.02%,比上年下降0.23个百分点。 今年6月,银监会小公司金融服务办公室处长冯燕宣布,今年第一季度末,全国小微公司的不良贷款率为2%左右。

一位城市商务信用人告诉记者,今年他所在地区的小微型公司贷款不乐观,同事中已经有一些注销,现在对注销的追溯责任制度,基本上是卷铺盖走人。 “其实最好早点暴露风险,如果总是过桥找贷款,未来会越来越差”。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银行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迄今为止也发生了很多钱被收回而不能重新贷的事件。 小微型公司初步获得银行授信后,去小贷企业解体,但返还后,银行继续不贷,危机贷让小微型公司插手,借款方也陷入困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所有银行根据顾客的资金诉求考虑其贷款期限,不要强迫公司发生这种过桥贷款事件。 过桥借钱骗人,给市场混乱埋下了祸根。 有上述行为,应该一票否决,审查无效,领导和员工要承担个人失信的责任”。

标题:【财讯】顾客指责过河拆桥 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否认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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