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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上午9: 00,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农富春诉京华时报社侵犯名誉权案”。
昨日上午,《农妇之春》通过关伟和公开号码公开回复了11月22日《京华时报》的采访提纲。在最后的公开回复中,农妇春透露了开庭时间。
2013年4月,《北京时报》用67页76篇报道连续报道了28天,称农夫山泉“不如自来水”,这引起了许多市民对饮用水的强烈担忧。农夫山泉的“标准门”爆发了。5月6日,农夫山泉宣布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京华时报给予赔偿。11月4日,《农福泉》派一名工作人员到北京向《京华时报》报道,称今年4月10日至5月7日,《京华时报》连续刊登针对《农福泉》的负面新闻,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报道,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当天,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接受了邀请。
昨日,农妇之春董事会秘书兼发言人周立表示,目前还没有进一步消息。
至于将于周五举行的名誉纠纷案,这位农民有明确的要求,要求京华时报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北京时报》在4月和5月报道了“农妇之春”的“标准门”,它给“农妇之春”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周立说,农妇之春已经要求第三方对其进行评估。截至5月底,该公司的销售损失估计约为20亿元,直接经济损失为2亿元。“这不包括名誉损失。事实上,声誉对快速发展的商品行业尤为重要,随后的影响应该会持续下去。”目前,农夫山泉对京华时报的索赔已经从6000万上升到2亿。
“更多的问题将在审判期间得到回答,而且会有证据,这些证据已经提交给法庭。”周立表示,无论是29日举行的行政举报还是民事诉讼,农妇之春都只希望法院或国家相关行政部门能够查明真相;我希望给农民以公正。
标题:农夫山泉诉京华时报本周五在北京举行庭审,要求赔偿2亿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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