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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Hangzhou.com介绍,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杭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
出于安全考虑,中小学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少年宫、疗养院二层及以上不得使用玻璃或石材幕墙。在新建、改建、扩建住宅楼和医院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中,应限制玻璃或石材幕墙的使用。具体来说:
《管理条例》对近年来新出现的建筑幕墙也有规定。这里所说的幕墙是指由玻璃、石材等板材和支撑结构体系组成的建筑外墙,相对于主体结构具有一定的位移能力或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的作用。
关于建筑幕墙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少年宫和疗养院的二层以上不得使用玻璃或石材幕墙。玻璃或石材幕墙不得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建筑和医院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
对于建筑幕墙,自建筑幕墙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房屋使用者应至少每10年对建筑幕墙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鉴定。当面板、连接件或局部墙体出现异常变形、脱落或爆裂,或因暴风雨、地震、雷击、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损坏时,房屋使用安全负责人应委托具有建筑幕墙检验资质的单位对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检验和鉴定。
关于房屋评估:
条例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使用安全负责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如果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则应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当年委托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然后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认定为危房后,应当在作出鉴定结论后24小时内将鉴定报告送达委托人,并报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发现房屋存在重大危险,且房屋随时可能发生倒塌的,应当立即报告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如何处理危险的房子?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根据鉴定结论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提出四项处理意见:
观察使用,适用于短期内仍可使用但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需要观察的房屋;
处理和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后可以脱离危险的房屋;
停止使用,适用于临时不便或不可预知的危险,人员必须撤离,但不要危及相邻建筑物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整体拆除适用于危险的、无修缮价值的、应拆除的整栋房屋。
关于解决危险房屋的成本:
维修费用、搬家费用、过渡费用、室内装修补贴及其他危机救助费用。危机救助费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因不可抗力、超出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房屋危险的。,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解决不同性质相邻房屋危机的费用应由负责安全的人员根据各自房屋的建筑面积分摊。
因他人施工、堆放、撞击等侵权行为造成房屋危险的,由侵权人承担;在房屋设计寿命期内,因工程质量造成房屋危险的,由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责任人承担。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危房救助。
标题:杭州学校二楼及以上不得使用玻璃或石材幕墙作为房屋安全的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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