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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行规定草案公布后,收集了哪些层次的意见?

答:收集了八个层次的意见:

首先是“96520”热线。

二是交通局的网站邮箱。

第三,“12345”市长热线。

第四,征求意见的论坛。

第五,收集各区县(市)的意见。

第六,群众来信来访。

第七,网络意见收集。

八是召开专家论证会议。

2.《暂行规定》收集了多少意见和建议?

答:截至2014年4月9日,《暂行规定》共收集了102类6761条意见和建议。

3.《暂行规定》中关于客车总量调控设计的主要制度和相应措施是什么?

答:设计了三大系统:总量控制系统;指标管理系统;比例分配制。

明确了三大措施:明确增量指标的应用条件;确定操作分离的工艺设计;指定节点问题的处理方法。

4.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对《暂行规定》做了哪些修改和澄清?

答:除了对结构和文本进行修改和完善外,《暂行规定》还在以下八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和澄清:

1.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条件;

2.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条件;

3.更新黄色标准客车;

4.以个人名义更新乘用车指标的限制;

5.运营客车的其他指标;

6.买车的时间限制;

7.增量索引配额的跨周期分配;

8.本暂行规定的有效期执行。

五、《暂行规定》规定了实施的有效期,为什么?

答:《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实施期限为一年。主要考虑因素:

1.乘用车总量控制和管理政策是一个新生事物,实施一段时间后需要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修改;

2.由于实际操作上的问题,还有一些社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实施。

六、《暂行规定》中摇号和竞价按什么比例配置?为什么?

答:80%的指标通过抽签分配,20%通过招标分配。本规定参照北京、上海的做法,参照天津、广州的模式,形成升级版。摇号和竞价是按8:2的比例分配的,这主要是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人均收入水平,考虑指标资源分配的普遍性和部分市民使用汽车的正当需要,兼顾公平和效率。这一规定不仅避免了单一彩票或竞价的制度缺陷,而且弥补了彩票竞价比例折衷的实际失衡。

对《杭州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答复

七、《暂行规定》中的个人增量指标和单位增量指标按什么比例配置?为什么?

答: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主要是因为:

1.反映指标分配向个人倾斜的政策取向。

2.比较广州和天津的做法。

3、基本符合近年来我市乘用车增量中个人和单位的实际比例。

八、根据《暂行规定》,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是否需要驾驶证?为什么?

不需要。根据收集的意见和专家的建议,我们取消了《暂行规定》中对驾驶证的限制,并将规定修改为“年满18周岁”。主要考虑因素:

1.资格优先于指标。放宽个人资格和降低准入门槛更能体现政策的公平性。

2.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条例》,机动车申请登记和申请机动车号牌时,申请人不需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与上级法律是一致的。

对《杭州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答复

3.考虑到没有驾驶证但对有用车辆有实际需求的群体,增强《暂行规定》的合理性。

九、《暂行规定》对全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有哪些规定?为什么?

答:在申请资格方面,《浙江居住证》和《浙江就业证》的人员享有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的待遇。持有《浙江省暂住证》的人员,需在近两年(含)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滞纳金)。主要考虑因素:

对《杭州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答复

1.《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杭州市实施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持有居住证和人才居住证人员的相关权利。

2.目前,这个城市大约有420万人持有暂住证。由于流动性大,他们在这个城市对机动车登记的需求很小。

十、根据《暂行规定》,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税收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前期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暂行规定》适当放宽了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即企业纳税总额的起点从5万元降低到1万元,企业纳税总额的范围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四大税种扩大到实际缴纳给本市国税和地税部门的所有税种。主要考虑平等地位、区域平衡和机会均等的原则,结合当前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精神,给予相关企业优惠政策。此外,据税务部门统计,国税和地税低于1万元的企业比例约为60%。因此,综合考虑两者的因素,将起征点定在10000元是比较合理的。

对《杭州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答复

十一、根据《暂行规定》,对新投资企业申请增量指标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暂行规定》,对于税收未达到1万元的新投资企业,“去年本市累计投资超过5000万元;或者当新开工的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且项目手续齐全,总投资超过2亿元时,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投资起点有所降低。本规定主要是考虑新投资企业的汽车需求,鼓励和支持新投资企业的发展。

对《杭州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答复

十二、对于黄色标准客车,《暂行规定》是什么?

答: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不少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CPPCC委员提出在《暂行规定》中增加空气污染控制的内容。因此,《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当前的水、气控制目标,在第55条中规定“2015年1月1日后,黄色标签乘用车办理迁出本市的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不产生更新指标”。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快我市黄色标志客车的淘汰和更新,促进大气污染的防治。

对《杭州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答复

十三。当许多客车以个人名义行驶时,暂行规定有什么变化?为什么?

答: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个人名下的乘用车超过三辆,只有两辆可以直接获得更新指标”。修订后,规定“如果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的客车,只有一辆可以直接获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客车必须通过投标获得指标。主要考虑因素:

对《杭州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答复

1、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对本条的规定有许多异议,认为本政策不公平。

2.我们学习了广州和天津的做法,对以我们自己的名字命名的现有客车采取了更严格的限制。

3.体现“一人一车”的政策取向,增强社会公共资源使用的公平性,更好地实现调节乘用车总量的目的。

十四、对于其他营运客车,暂行规定有哪些规定?

答:《征求意见稿》仅规定具有“出租客运”性质的乘用车在登记时可以直接申请其他指标。《暂行规定》补充规定,“单位需要申请客车、旅游旅客和出租客车登记的,申请其他指标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主要考虑因素:

对《杭州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答复

1.“蔻驰”、“旅游客运”和“出租”客车本质上都是经营客车,是企业的主要生产工具。如果将其纳入总量控制,企业的发展将面临很大困难;

2.如果通过抽签和竞标申请增量指标,新企业将无法进入,老企业将难以扩大规模。行业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容易形成垄断经营。

3.基于上述意见,并参照北京、天津、贵阳等地的做法,《暂行规定》将其纳入其他指标管理,但明确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十五、乘用车总量控制政策能否给无车家庭以政策倾斜?

答:目前,《暂行规定》没有将“无车族”作为增量指标的申请主体,给予优惠政策。主要考虑因素:

1.作为乘用车指标资源配置的基本单位,家庭是不确定的。由于户籍管理和法律关系的变化,家庭成员容易发生变化,很难进行指标管理、统计和审计,这也将导致一些政策伦理问题,如假离婚、假财产分割、无车族通过无车族争夺指标资源等。

对《杭州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答复

2.目前,我市有大量的无车族。根据公安部门的最新统计,我市有219万户家庭(不含集体家庭),其中有55.2万户无车户,户主是丈夫或妻子,其中一户年龄在60岁以下。

对《杭州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答复

3.目前,系统设计中考虑了无车族购车的需求因素。如一人一车的限制,一人多车的更新指标的限制。因此,在同样的条件下,没有车的家庭比有车的家庭更容易得到指标。

对《杭州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答复

十六、各县(市)是否同步实施客车总量控制政策?

答:《暂行规定》的实施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包括萧山区、余杭区和五个县(市)。这五个县(市)同时实施了控制乘用车总量的政策,主要是因为浙江A段的号牌资源已经整体使用,无法区分;目前,单一新条款和其他方案的实施仍有困难。在以前的征求意见中,在这方面有许多意见和建议。本暂行规定的有效期为一年。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进一步研究解决方案。

对《杭州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答复

十七、对于二手车流通,《暂行规定》有相应的措施吗?

答:库存二手车的流通在《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中有规定。凡在2014年3月26日0: 00前购买经本市市场监管(工商)部门登记确认的库存二手车的单位和个人,可不申请指标直接申请过户登记。原车主无法获得更新的指示器。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二手车流通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此前出台了乘用车总量调控政策。

标题:对《杭州市乘用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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