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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乘用车指数应用相关工艺规范;
自10月1日起,如果您在为汽车租赁业务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时需要申请其他乘用车指标,您在申请指标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机动车管理局出具的《杭州市新能源客车租赁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4.汽车租赁业务备案证明;
5.采购发票;
6.委托书;
7.身份证件(法人和经办人)。
单位和个人在单个时间内申请10个以上指标并购买新能源汽车不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需做出书面承诺。
承诺模板:(图)
委托书模板:(图)
附件:请点击这里获取下载地址
备注:申请新能源汽车指数时,仍持有有效未使用指数的单位和个人不申请新能源汽车指数。
标题:新能源乘用车指数应用相关流程规范
地址:http://www.hztxyl.com/hzxw/1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