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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余杭区新闻媒体中心报道,余杭区劳动鉴定委员会从2015年9月1日起,于下半年开始开展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被保险人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因患病或非因工致残被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按月申请基本养老金。
余杭市残疾和无劳动能力鉴定;
管理部门:余杭区劳动鉴定委员会
评估时间:9月开始
鉴定对象: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相关提醒:
1、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月申请办理基本养老金手续。
2.相关申请表及注意事项以公告形式发布在“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主页上。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可登陆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到户籍所在地的村或社区领取,并在准备好相应材料后办理申请手续。
标题:余杭可以在工伤认定开始时按月申请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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