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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记者郭玉京、熊向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律指数研究中心1日发布了《北京市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报告》,并对中国多层次政府采购平台的透明度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评价结果显示,评价对象普遍公开了政府采购相关信息,部分地方积极创新信息发布方式,但部分地级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仍不理想,存在发布渠道混乱、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本报告的评价对象包括我国多级政府采购部门,评价内容主要集中在批量集中采购模式、协议供应模式的披露等方面。
评估发现,公共信息中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普遍良好,部分地方政府创新了信息发布方式,提高了信息查询的便利性。例如,在某些地方,同一采购项目的公告信息、答疑及变更、中标信息、合同变更等信息都在同一页面上或设置了清晰的导航栏,因此信息查询方便、一致。
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度不高。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部分栏目空白,信息陈旧,更新滞后。在其他地方,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还没有建立,或者已经建立了多个信息发布平台,导致信息发布的“碎片化”。
此外,评估发现协议供应模式项目的信息披露不理想。一些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的协议供应栏目名称混乱,影响了宣传效果;一些地级政府没有披露任何同意供货的入围供应商,或者详细采购结果的披露率很低。
报告指出,政府采购信息是当前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各级政府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规范地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建议各地建立或指定一个集中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平台,同时结合政府采购的环节和信息类型,细化公开标准,明确公开时限、方式和内容,帮助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估。
标题:中国社科院报告:个别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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