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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3月起,网上购物产品可以在收到商品后7天内无理由退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开始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开始实施,新的营业执照于3月1日正式开业...
网上购物产品可以在收到后7天内无理由退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布了《网上交易管理办法》,将于本月15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网上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时,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除下列商品外,无需说明原因: (一)消费者定制的;(二)新鲜易腐的;(三)消费者在线下载或解包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商品;(4)投递报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消费者在购买时确定不适合退货的其他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该完好无损。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货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商品价格。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的派遣劳动者人数不得超过总就业人数的10%。
劳务派遣仅适用于临时、辅助和替代工作。
“同工同酬”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证,雇主将因滥用劳务派遣而受到严厉惩罚。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于3月1日全面实施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于今年3月1日全面实施,其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逐步启动。
最近,国务院发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该计划建议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其他注册项目进行改革,进一步放松市场准入控制,降低准入门槛;同时,要严格监管市场主体,依法维护市场秩序。
标题:网上购物7天可以无故退货。一批新规定将于3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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