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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逃脱或在个人信用系统中增加五倍的费用]
根据昨日(3月3日)发布的《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1),杭州将区分偶尔的过站行为和恶意逃票行为,并对恶意逃票者实施惩罚性收费,并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文档内容]
征求意见稿的内容:
对于跨站乘坐:“如果乘客跨站乘坐,他们应该支付超过部分票价”。
对无票或牌照无效的乘客:“票价按出站口网络的最高单程票价收取,可加五倍票价”。
对使用他人或伪造的旅行折扣券购票的旅客:“票价按所购车票全额补足,并可加五倍票价”。
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一条新规定:“如果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等规避行为,相关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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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杭州地铁逃票将被收取五次费用,并纳入个人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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