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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屋顶做小生意的李梅(化名)说,她从未想到两年前写在白纸上的签名会引发债务。
在法庭上,她一再哭诉自己没有向别人借钱,所有的借条都是别人伪造的,除了签名。然而,由于缺乏足够的反驳证据,天台法院最终裁定,她应偿还对方的贷款利息和利息。
只见过一次面的顾客。
带她去法院
李梅说事情应该从两年前开始,那时她在天台做木珠生意。2011年,一个叫王川(化名)的人来店里下单。买了一些样品后,她问了她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他让我给他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并递给我一张白纸。我没有多想,只是写在上面。每个人都是商人,顾客向我询问联系信息和姓名是很正常的。”但从那以后,李梅再也没有见过这个顾客,她渐渐忘记了。
两年过去了,今年11月,李梅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有人起诉她多年不还钱。李梅说她当时很困惑,她似乎没有向任何人借钱。
在法庭上,李梅遇到了原告王川,她在自己家里看到了这些货物。他手里拿着一张借据,李梅说她马上认出那是白纸,上面写着她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但是贷款的内容已经写在她的签名上面了。
1991年借的5500元据说是开旅馆时借的李梅认为这一切都很可笑。她没有向别人借钱。
没有欺诈的证据
法院决定偿还贷款
与李梅的兴奋相反,原告王川似乎很平静。“我没有冤枉你。很明显,你一直在否认它。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让法院来鉴定。”
应原告和被告双方的要求,发出了司法鉴定的借据。
鉴定表明,签名确实是李梅的笔迹。对此,李梅承认签名确实是她自己写的,但后来她认定贷款内容由对方补充。
"你有证据证明这是后来写的吗?"面对法官的提问,李梅沉默了。
天台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王川胜诉,并要求李梅归还王川贷款及利息共计2万余元。
法官建议:
不要只签署空白皮书
尽管此案背后的真相仍不得而知,百度发现类似的签署空白皮书的案例导致各种债务比比皆是。
受理此案的天台法院法官提醒说,根据目前的鉴定技术,很难判断哪一个笔迹写在前面,哪一个写在后面。一旦印有自己名字的空白皮书落入怀有不良动机的人手中,它可能会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据。
根据交易习惯,借方票据由贷方保管。如果贷方改变了借方记录,比如在贷款金额后加上几个零,很难区分,因为这是贷方的笔迹。在诉讼的情况下,借款人很难证明其被贷款人更改。
法官建议借款人写借条时最好自己写,这样贷方就很难篡改。此外,在书写和签字后,记得保留一份副本,并请贷款人在副本上签字确认,以证明副本与原件一致,以便如有争议,可提供证据。
标题:签署空白皮书的女老板被只看到一面的顾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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