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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我们听取了《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汇报。
草案增加了一条: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和大气环境质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合理控制机动车数量。
如果草案获得通过,这将是我省首次将机动车所有权的控制写入地方法律法规。
今年9月,第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随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到各地调研,召开论证会和座谈会听取意见。
朱、等省人大代表指出,目前没有必要控制机动车数量,实施难度大,容易造成变相涨价和突击登车等问题。政府应该努力发展公共交通,然后考虑控制机动车辆的数量。
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环境容量和道路资源有限,采取措施控制机动车数量已成为防止污染和控制拥堵的必然要求和措施,也是源头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省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预计到2015年将达到1742万辆。此外,今年国务院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还提出,要严格控制北京市机动车数量,其他城市可以合理控制。”
不过,上述负责人表示,这只是一项授权规定,并不意味着限制牌照。“这并不意味着必须通过限制牌照来控制机动车辆的数量。它只是说,城市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交通堵塞和空气污染?什么时候会采取措施?它是有限的还是别的什么?这可以由当地政府决定。”
我省交通拥堵控制
年度目标几乎已经完成
昨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了省政府关于交通拥堵控制的报告。
截至10月底,今年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地下空房间开发完成(含开工)2630万平方米,完成132%;
减少15910个影响交通功能的道路停车位,完成123%;
新增公交车1493辆,完成104%;
新增优化公交线路315条,完成267%;
影响交通的97个拥堵点得到改善,99%已经完成;
新增公共自行车53833辆,完成91%;
影响交通的30条破碎道路已经完工,其中54%已经完工。
此外,截至10月底,该省已调查和处理了266.6万起机动车重大违法行为和41.4万起行人和非机动车重大违法行为
然而,目前城市拥堵控制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机动车增长势头没有得到遏制,公交优先策略进展不快等。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小组的调查,今年4月,我省公交车平均分担率仅为18.4%。
下一步,省政府将发布推进五年交通控制项目的指导意见: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到2017年,全省将建设180多公里的轨道交通线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车辆限行管理办法,采用限制车型、牌照、时间和区域的方法控制机动车出行总量。
我省还将探索建立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实名制曝光联系起来的制度。
名词解释:
公交分担率(主要)
公交车分担率=公交车总出行次数/总出行次数*100%。
该指标是衡量公共交通发展和城市交通结构合理性的重要指标。
目前,中国城市公共交通的份额不到10%,在特大城市仅占20%左右,在欧洲、日本和南美等大城市占40%-60%。这是欧洲、日本和美国有许多私家车的原因之一,但它们很少拥堵。
标题:浙江:采取措施控制机动车数量,授权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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