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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9: 30,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大庭。在媒体记者的等待下,李丽娟慢慢走进法庭。她看上去很平静,或者说“木讷”,站在码头上,甚至没有抬头看画廊里的家人。从头到尾给每个人留一条后路。
今年1月1日清晨,李丽娟翻过杭州萧山有成机械公司厂区的围墙,走进她平时工作的最熟悉的仓库。她选了一堆纸箱,悄悄地点燃了它们。新年第一天的大火伤害了整个杭州。三名年轻消防队员在火灾中丧生,杭州的“机械师之友”损失了6000万元。
昨天的句子很短,但只有二十分钟。10月15日,法庭辩论的焦点在判决书中一一得到了回答。
纵火罪成立了
李丽娟在一审中被判处死刑
在10月15日的法庭辩论中,辩护律师有三个要点。首先,不能完全排除其他人放火的可能性;第二,李丽娟主观上没有预料到火灾造成的重大损害后果,实际损害后果是意料之外的;第三,李丽娟的纵火行为与牺牲三名消防员之间没有刑事因果关系。
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火灾现场勘验出具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北仓7号柱和9号柱之间的金属钢结构变形最严重(表明着火点与李丽娟的着火点一致)。此外,根据现场多台摄像机记录的视频,有火灾记录,李丽娟的离开也被拍了下来。证据和证词相互确认,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因此法院可能有一个完整的事故现场证据链。
那么,6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三名消防队员的牺牲和李丽娟的点火在刑法上有因果关系吗?
在当时的庭审中,律师还指出,优成公司在消防方面存在一些缺陷,仅从灭火结果来看,多次重复灭火。显然,在“有效控制”之后,一场致命的大火又被点燃了。
“这场火灾是在元旦低温下发生的,火灾面积达12000平方公里,气候和环境十分复杂”。“优成公司消防设施符合相关规定,在日常工作中履行了安全职责”。“认为李丽娟的纵火行为和损害结果在刑法中有因果关系的意见是不被接受的”...
昨天,法院再次确认了火灾造成的重大损失:3名消防队员死亡,1人轻伤,2人轻伤,火灾面积1.2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6000万元。
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在画廊的角落里,李丽娟的家人低下头,把他们的整个脸埋在前排的椅背上。
随着女法警“全体起立”的呼喊,法院对李丽娟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李丽娟为私利泄愤,放火焚烧工厂,造成3名消防官兵死亡,3名消防队员受伤,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极其严重的后果。尽管她在被绳之以法后认罪,但鉴于她犯罪行为造成的巨大损失和伤亡,她的律师认为她应该受到更轻的处罚的意见被驳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1款和第57条第1款,李丽娟被判纵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丽娟被带离法庭,木门在她身后砰的一声关上,从门里可以听到渐渐远去的脚步声。
李丽娟会上诉吗?
她非常坚决,永远不会上诉
经过这一刻的沉默,大家最关心的是李丽娟是否会上诉?
李丽娟的辩护律师是邓继祥,浙江侧田律师事务所高级刑事辩护律师。他说他前天已经和李丽娟联系过了,并设想了判决。如果是死刑,你会上诉吗?
出乎意料的是,李丽娟的态度如此坚决,以至于她从未上诉。她非常清楚,即使她能挽救自己的生命,她也可能被判“死缓”,如果她认真服刑,她预计将在监狱里呆十七八年。“我现在49岁了,当我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快70岁了。我认为没有必要再拖累我的家人了。”。
在昨天的判决之后,审判长与律师进行了简短的交流。当我听说李丽娟不想上诉时,主审法官有点惊讶,并告诉律师她有权上诉。
判决后,李丽娟的家人推开一群记者,没有回答任何问题就迅速离开了。
昨天晚上,我又联系了邓律师。他说有十天的上诉期,家人决心上诉。他将再次询问李丽娟,毕竟是她自己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元旦大火后,我们与李丽娟的同事和邻居谈论她是什么样的女人。勤奋、头脑发热、热情,但脾气暴躁且容易冲动。我脑海中还有一幅画面:在审判过程中,公诉人出示了证据,播放了监控录像。在视频中,在那个寒冷的夜晚,李丽娟穿着她丈夫的棉大衣,骑着一辆电动车,笨拙地爬过了墙...码头上的李丽娟盯着这一幕,就像在看电影。我想她希望她在看一部虚构的电影。
标题:杭州萧山纵火案:李丽娟一审被判死刑,坚决拒绝上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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