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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站27日宣布,国务院最新一次常务会议将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这是新政府职能转变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中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创业的高成本常常阻碍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创新型企业。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从多方面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
如放宽注册资本的注册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公司成立时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初始出资比例和足额缴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视为工商登记项目。
此外,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率;按照登记方便、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宅(营业场所)的登记条件,具体由地方政府规定。
特别是注册资本应由实缴注册制改为认购注册制。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公司股东(发起人)应独立约定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并对出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河南永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杨培华表示:“如果变更认购登记制度,将不再收取验资报告。对企业来说,可以节省验资成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群表示,改革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的“门槛”,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特别是有利于鼓励私人投资,使私人投资者少遇到“玻璃门”和“弹簧门”。
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微观干预并不意味着政府不采取行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推进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创新政府监管方式。“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严相济”是其原则。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重视信息公开和共享,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公开企业登记、年度报告和资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注册管理的全过程实施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违规市场主体列入异常经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增加企业“失信成本”。
张立群表示,这一改革体现了推动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督转变的重大改革方向。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后,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更加重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茂表示,对于工商部门来说,改革登记制度并不是弱化监管职责,而是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在创造宽松准入环境的同时,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和自律手段,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标题:国务院:降低准入门槛,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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