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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王上街林动村一栋综合楼的屋顶上有一个200平方米的“空中间花园”。这个“花园”最近在网民中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一些网民开玩笑说,这个“花园”有树、灯和亭台楼阁,相当于一个“土皇帝”。昨日,瑞安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将调查此事。在江西的林也回应了这个“花园”。
村委会:20年前在那里,是私有的
瑞安市王上街林动村综合楼屋顶有一个“空中花园”,绿树、路灯、亭台楼阁,面积约200平方米,引人注目。
昨天上午11点,记者敲了8楼(顶楼)户主的房子。一个姓陈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屋里有一个带着孩子的年轻女人。陈某声称是店主的朋友,并暂时住在这里。“这位姓林的房主,来自林动村,去了江西。没有他的同意,我不能让你进来。”陈先生说他不知道这个亭子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自从他搬进来以后,“花园”就一直在那里。
对于住在同一栋楼里的居民来说,这个花园只能从远处看。五楼的邻居张先生说,他以前想去楼上看看,但被房主拒绝了。
王上街道村委会主任林建平表示,目前市委书记林确实不在镇上。1992年前后,林的开馆公司建造了这座联体楼,而"屋顶花园"最初是林练习武术的地方。“后来,林练武的时间少了,屋顶完全变成了花园。我听说当初教林家武功的陈师傅,现在就住在林家。”林建平还告诉记者,这个天台是林私人拥有的,外人不准进入。
缔约方的回应:
现在是“逆风”,当年也提倡绿化
随后,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江西省委书记林。52岁的林(音译)是村的一名村民,他承认屋顶上的相关建筑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但那是因为没有相关规定,20年前就不能建造了。
“屋顶上的(建筑物)还没有被批准,但其他文件、土地证、房产证等。,并不缺乏。”林说,20年前,没有任何规定不允许屋顶绿化和建亭子。“我知道现在违章建筑的屋顶很严。我现在永远不会这样做,但是当我第一次建造它的时候,绿化仍然被提倡。”
住房和建设局表示,此前没有收到任何投诉,并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瑞安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之前从未接到过任何关于联建非法天台施工的投诉,因此没有得到通知。据负责人介绍,由于最近办公室人员调动,部门相关人员要到周三才能到岗,因此暂时无法调出相关档案。另一方表示,尚不清楚该建筑屋顶上的建筑是否违法,但将立即调查并处理此事。
网友不同意:有些人说他们被拆除了,有些人说他们留下了
此前,瑞安的帖子“空中国花园”在微博上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一些网民说,这是一个非法建筑,应该拆除;一些网民也对此表示支持。
有网友评论说,无论如何,违章建筑都是违章建筑,有关部门要抓紧拆除。
一些网民认为屋顶绿化非常好,它还可以遮阳和净化空气。一位名叫“稀饭米粥”的网民说:“不要拆掉这个亭子,说“每天当你开车去上班,看到这个亭子,你知道你必须转身”。
新闻链接
北京历史上最“违法”的楼顶建筑
北京白石桥路45号仁济山庄小区B栋楼顶平台上,建有一栋面积800多平方米的两层建筑。墙的外部被一个岩石外壳包裹着,一些花和植物被种植在外壳上。建筑商是顶层的居民。在施工过程中,平台上的管道开口被破坏,导致雨水流入,许多居民家中漏水。8月15日,被称为北京历史上最牛的屋顶违章建筑开始被拆除。
" 空中间花园"
适用于《城市规划法》
一方面,屋顶绿化确实为城市净化了空的气体;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空中国花园”的建设是在1992年左右。现行《城乡规划法》虽未实施,但并非如林先生所说的“无相关规定”,而是属于《城市规划法》的调整范围(现已失效)。建设应当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如属违章建筑,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发生的违法建筑案件,应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后进行处理,原则上应适用《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联合大楼的屋顶不一定是林先生的私人财产。根据《物权法》,在没有特别协议的情况下,屋顶属于公共部分,应归业主所有。它的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是所有所有者的权利,由所有所有者分享。
边肖说了两句话:在屋顶上建一个花园,无论如何,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毕竟,屋顶和屋顶上的建筑不仅影响顶层的居民,所以我们用“爱情事业”的歌词,屋顶和屋顶上的花园,“如果你想,你不能建造它”。
标题:瑞安的屋顶现在在花园里。该党回答说:当年也提倡绿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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