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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在家和朋友聊天,看到一个人在河边跑步。有四个人在追我。然后我听到我前面的人落水后大喊救命,一些人把东西扔进水里。”温州市民龙的证词让很多人哭了。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正在审理的是一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案中“债权人”追逐借款人,并强迫对方跳入河中,将其从废墟中救回。
康佳和康毅是安徽阜阳一个村庄的村民。他们在温州工作了10多年,一直从事“黑车”业务。
康佳有一个朋友毛,欠他2万元,已经拖欠了很久,一直没有还。
今年4月22日,康佳和康毅开车去接鹿城区牛山北路的老乡康冰。他们刚见到毛,就把他拽上车,要他还钱。
之后,一个绰号“胖子”的男人也上了车。此外,还有一个叫“阿宝”的人骑着摩托车跟在他后面。
当车子驶到公寓的停车场时,毛突然从车里跑了出来。
康佳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与“胖子”和“阿彪”一起展开了围堵。
毛无路可逃,跳进河里。
这时,在河岸上没有放弃,继续向毛扔石头等物品。
毛大声呼救,但岸上四人无动于衷,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逃离现场。
最终,毛淹死了。
案发第二天,康佳、康毅向公安机关自首,“胖子”和“阿彪”在逃。
今年10月10日,该案在温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鉴于本案与定罪量刑直接相关的具体情况,公诉机关在审理过程中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龙、兰到庭作证。
庭审结束后,法院认定因债务纠纷将毛撞进车内,并在他逃跑时追了他。毛落水后,继续用石块袭击,致使毛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康毅是整个犯罪过程中的共犯和从犯。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康佳有期徒刑14年,判处康毅有期徒刑5年。
标题:债权人把人们赶到河里,从废墟中被判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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