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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展和改革部发[2013]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7.84,0.00,0.00),中石化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和当前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军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家储备石油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汽柴油(标准产品,下同)供应价格分别下调245元和235元/吨,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8550元和7720元/吨。其他成品油价格也将相应调整。成品油标准产品调整价格见附件1。
二、对交通、民航等特殊用户的汽油、柴油供应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汽油和柴油标准产品最高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950元和8120元。其中,渔业、林业和农垦用汽油、柴油供应价格暂按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三、最高零售价格和汽油、柴油批发价各地调整。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调整后的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
四、其他有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5.液化气最高出厂价应根据与90号汽油供应价格0.92: 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但不得超过最高出厂价。
六、价格调整执行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24: 00。
七、有关价格联动和补贴政策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8.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应组织成品油生产和运输,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督促关联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控,及时报告异常情况,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对策。
附件:1。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心城市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一览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29日
据隆中石化网消息,29日24点汽油、柴油价格下调,汽油每吨下调245元,柴油每吨下调235元;相当于90号汽油0.18元,93号汽油0.19元,0号柴油0.2元。
近几年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时间和幅度一览表
标题:29日24: 00,汽油和柴油分别下降0.18元和0.2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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