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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员:奉化法院
昨天,两个关系很好的家庭去奉化打官司。这两个家庭的孩子是同班同学,年龄相同,住得很近。通常,这两个孩子喜欢一起做作业和玩耍。
去年十月,九岁的小北去了小南的家,小南正在那里做作业。
小北和小南做作业时很无聊,所以他们自娱自乐,自娱自乐。玩了一会儿玩具后,小蓓厌倦了等待,拿起茶几上的零食扔给小楠。
看到小楠没有反应,他换了一把塑料刀。我第一次打了小楠的后背。第二次,我打了晓楠的左眼。
小南的妈妈正在厨房做饭。“大约5点钟的时候,我出来发现我儿子在哭,并说他的眼睛被小北弄疼了。”
小南的妈妈赶紧把儿子送到医院。经治疗,晓楠的左角膜裂伤和左眼外伤性白内障均为10级伤残。
为了这件事,两个家庭坐下来进行调解,但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今年5月,肖南起诉小蓓,要求赔偿6万元的各种损失。
审判的焦点是,小南是怎么受伤的?
“当时,除了两个孩子,没有人看到事故是如何发生的。事故发生那天,当肖南的父母来家里询问小蓓的时候,孩子们吓坏了,一句话也没说小北的父母说,他们后来支付了1万元的费用,但这是因为两个家庭有良好的关系,以寻求安慰,不承认小北是小北受伤的原因。
奉化法院认为,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晓南的伤害是由晓北造成的,但晓南的探视发生在两人玩耍后不久,晓北的父母在同一天支付了一笔赔偿金,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晓南的左眼是被晓北打伤的。
然而,小楠的母亲在家,但她未能履行监护责任。她也有一定的责任,可以适当减轻小蓓父母的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裁定,小北的父母应对小南60%的合理经济损失负责,扣除已支付的1万元后,他们仍需支付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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