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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的“营养快车”乳制品是众所周知的。如果市场上出售“营养快车”豆奶,你会怎么想?这是娃哈哈的新产品吗?也许这就是长沙王哈食品有限公司想要实现的。
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刚刚对一起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作出了判决。原告为娃哈哈,被告为长沙王哈食品有限公司..
这个判断并不简单。也许每个人心里都知道,但被告很狡猾,而且它还有一个很严重的商标,也叫“营养快车”。
有点专业。娃哈哈最初为“营养快递线”注册了32种商标,包括果汁饮料和非酒精饮料,而长沙王哈公司为自己的“营养快递线”注册了29种商标,即豆奶。
该案的主审法官说,所有如此靠近的区域都是饮料,而且同一个名称已经得到国家商标局的批准,这实际上是不合适的。这一判断是司法实践先行。
因此,长沙王哈在法庭上辩称,我们是正式注册和获得的,我们销售自己的产品,这也叫“营养快递”,可以认为是巧合。
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在这场诉讼中非常恰当。哈文的营养表达豆奶,在瓶子标签上,“蛋白质”低于2%。“豆奶”的行业标准规定蛋白质必须高于2%。试验证实,营养强化豆奶的蛋白质含量不到2%,也就是说,它只能被归类为“饮料”。那么它就属于娃哈哈营养快递的注册商品范围。
这样,侵犯商标权就成立了。其整体包装与娃哈哈的营养快线过于相似,假冒也成立。
在这起诉讼中,娃哈哈要求获得100万英镑的赔偿和6万英镑的律师费。最后,法院裁定商标侵权成立,被告赔偿20万元,伪造成立,被告赔偿15万元。
标题:娃哈哈遭遇名牌。这个李鬼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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