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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欠了40多万元赌债,一个欠了一个朋友几千元。他和一个孩子合伙,想得到一百万元。
与温州3岁的受害者肖玉萌相比,妙妙11岁的泰州女孩是幸运的。
最后,他们没有拿到钱,他们还给了被绑在500元的孩子们一个过路费。他们计算了上车的费用和购买犯罪工具的费用,总共损失了一万多元。
昨天,他们因绑架罪分别被椒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
11岁女孩被绑架
陆某和谢某从福建南京出发,开着陆某借的车。他们一路买了手机、假车牌、假发、人体面具和绳子...因为人皮面具味道太重,他们买了面具。
3月9日,他们驱车前往台州椒江,在青年路找到了一所学校。当晚6点左右,11岁女孩(化名)独自从车旁经过时,陆将她拉上车,谢负责一路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到杭州。他们最初的计划是从江苏银行取钱。
卢蒙用绳子多次缠绕妙妙的手和手腕,但没有打结,然后在妙妙的头上绑了一条头带。因为没有手机,而陆和谢都不敢打开自己的手机,他们一直没能按计划联系上的家人。当他们得知妙妙的家人没有钱时,两个绑匪失去了理智。
小女孩主动和他们说话。
“叔叔,我想睡觉。绳子能为我解开吗?太紧了。”
“叔叔,没有水了,我渴了。”
“叔叔,我想尿尿。”
“我真的运气不好。我去年出了事故,今年又遇到了这个……”妙妙一直为自己感到难过。
“叔叔”真的给她松了绳子,给了她水喝,并让她下车小便。
妙妙也利用他的“睡眠”时间,用他松松垮垮的手脱下他的头盔,一路观察街道标志、酒店和其他建筑,发现自己在杭州。
强盗给了小女孩500元
汽车停下后,有人质问“叔叔”,汽车突然加速了。妙妙听到有人在后面喊“停车”,但汽车跑了一个多小时才停下来。
“叔叔”塞给她5100元,对她说:“小妹妹,先拿钱,叔叔会带人过来。如果你站在这里不动,我们不能在你离开时送你回去。”
妙妙带着钱下了车,看见另一个“叔叔”正在换汽车牌照。她想起了“苏”这个词。
“叔叔们”开车离开后,她走近一辆等红绿灯的出租车,告诉司机,“我要去公安局”,并告诉她被绑了。
出租车司机为她报了警,并联系了她的家人。
谢某害怕躲在家里的猪圈里,被父亲找到,劝他投降。谢坦言,在了解了女孩的家庭情况后,她觉得自己拿不到多少钱,路上的警察对她进行了严格的检查。他们害怕,所以就放了她。
陆某给了女孩500元的“过路费”,以为他会解决自己的烦恼。
在法庭上,两人表达了深深的遗憾。他们家为女孩买了文具和复读机,女孩的家人也为他们向法院发出了一封谅解书。
标题:台州一名11岁女孩被绑架,最终被释放,并被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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