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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事故中,杭州一所大学的黄先生左手边被一辆公共汽车撞倒。原告起诉前,黄先生专门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提出了相应的赔偿要求。
昨天上午,杭州下城区法院举行了特别“开庭”——原被告和被告都出席了。这不是正式的法庭听证会,而是对双方证据的交叉询问。
质证的理由是,公交公司不同意对黄先生的评估,并申请重新评估,而法院经审查后允许重新评估,并反对法院认为黄先生受了委屈的"许可"。
这样,昨天的程序就是让双方充分展示自己的证据,对证据进行质证,让法庭更客观地审查和固定证据。
在此之前,有些案件是由当事方自己确定的,结果没有被法院接受。人们遇到的事情如何识别,如何应用,我们今天会谈到。
黄老师的左手
我现在连杯子都拿不住了
黄老师说,今年6月11日,她收集了风后乘公交车回家。当她下车时,迅速关上的门抓住了她肩上的三脚架。当汽车启动时,这一剪辑使刚刚右脚着地的黄小姐重心不稳地扑倒在地上,而公共汽车的右后轮刚好碾过她的左手。
黄老师的手一直裹在纱布里。昨天,她打开纱布给记者看。恐惧令人无法忍受,肉体被摧毁,蓝色的血管暴露出来。目前,她左手不能拿杯子。
黄先生的损伤评估结果为9级残疾和10级残疾(对手指和手腕进行了两次评估)。因此,黄先生向公交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77881元,共计40多万元。在此之前,公交公司已经支付了13万元的医疗费。
电话通信
这算达成协议吗
昨天双方争执的主要内容是:黄先生说我是根据你推荐的机构来认定的,但你还是不承认。
公交公司“重新评估”的原因如下:第一,部分评估结果对伤害的描述不合理。例如,“左手丧失40%的功能,相当于双手丧失20%的功能”;
二是黄先生未经评估机构同意,单方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三,黄先生的鉴定分为手指功能鉴定和手腕功能鉴定,即“同一损伤鉴定两次”。
至于伤害描述的合理性,以及黄先生的伤害是一个还是两个,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个专业问题,当时的专家也可以解释。
关键是“单边认同”。黄老师说:“在评估之前,我特意打电话给你(指公交公司)咨询。”。
标题:她在事故中被左手边的公共汽车撞倒,出口门迅速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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