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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万家购物”的网络传销吸引了全国的关注,涉及金额超过240亿元。昨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万佳购物公司”的前董事长应被判组织和领导传销罪,判处10年监禁和200万元罚款;他被判故意伤害罪,并被判处7年监禁;他被判15年监禁,罚款200万元。
公司原副总裁杨江峰犯有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公司原财务总监邵康犯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5万元。
被告人叶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其余被告人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案例审查]
据了解,“万佳购物”所在的浙江易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应、杨江峰、邵康、胡伟于2010年5月成立。当年12月新增股东8名,分别为叶、爱民、、王平、、方、朱、于。
自2010年7月以来,“1亿公司”以“万佳购物”折扣网站和“白烨联盟”特许经营网络为平台,打着“500-500”的幌子,诱使他人以“一元折扣”、“消费=省钱=免费”等超高折扣消费。
参与者被要求购买商品、发展会员、发展特许经营者等。根据加入的资格和条件,分为普通会员、贵宾会员、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商、地区代理商和公司管理层。按照注册的时间顺序,他们形成等级关系,实行“六代报酬”和“区域报酬”。
2012年6月11日,金华警方针对“易佳公司”及其“万佳购物”网站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案件,开展了统一的封网行动,逮捕了应等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据公安机关调查,“一佳公司”利用这种商业模式在全国发展了190多万会员,其中普通会员110多万,贵宾会员75万多名,金牌代理商5000多名,金牌代理商6000多名,地区代理商2000多名;发展100,000多名各行各业的商家联盟。
万佳购物平台运营应付会员的债务为7.73亿元,分配给会员的返利债务最终为240.45亿元。该案件涉及近200万人,覆盖全国31个省(市、区)的2300多个县(市)。
[判断的基础]
据该案主审法官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组织和领导以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名义要求参与者支付费用或购买商品和服务等。取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等级,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回扣的依据,引诱和胁迫参与者继续开展他人参与的MLM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起诉标准的规定》(二),“涉嫌组织、领导MLM活动30人以上,且级别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提起公诉”。
经审理,本院认定,、杨江峰、邵康、叶等15名被告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名,组织并带领参与者,要求其通过付费或购买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等级,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回扣的依据,诱使参与者继续开发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
标题:全国最大的网络传销“万家购物”的主犯被判处15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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