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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起到8月中旬,市总工会、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对杭州企业的夏季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进行抽查,希望将中暑对工人的危害降到最低。
专注于检查
高温津贴是否发放等七个方面
抽查对象: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重点企业。
抽查内容有七个方面,包括高温作业场所和岗位隔热、通风、降温等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整夏季工作时间、支付工资、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等。;夏季为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高温津贴。
检查组成员之一、杭州市总工会劳动保护司司长朱建伟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杭州部分企业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个别施工现场赶时间,工人赶不上最热的时间;有些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高温车间的隔热、通风等冷却设施不到位。
检查组将对所辖区县(市)的企业进行抽查,或在直接进入生产企业和施工现场的途中停车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听取企业对《防暑降温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如发现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立即进行查处。
高温津贴每月200元
冷饮每月130-200元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只要是35℃以上的高温,单位允许工人从事室外工作,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就应向工人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这是“薪水”的一部分。
清凉饮料每年6月至9月发放,高温工人每人每月收入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员工每人每月130元。它属于“员工福利”。
高温补贴不能被“冷饮费”所取代。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温津贴双方如有劳动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40℃以上停止室外工作
如果你因高温而停止工作并缩短工作时间,雇主不得扣除或减少工人的工资,俗称“高温假”。
具体来说,是这样规定的-
如果日最高温度达到40℃以上,当天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当日最高温度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工人累计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最高温度期间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当日最高温度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雇主应采取轮班制,以缩短工人的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室外工人加班。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下从事户外工作,也不得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工作。
此外,如果您因高温天气工作而中暑,并被诊断为职业病,您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标题:你拿到高温津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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