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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2008]20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失业保险缴费标准的简要声明》(富办苻坚B20071367),从2008年9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萧山、萧山)的失业保险缴费标准由原来的680元提高了88元13个百分点。从这个月开始,失业保险金将根据新标准直接支付。
萧山区、余杭区和县(市)的失业保险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资料来源:边肖每日商报记者
标题:自9月份以来,杭州市的失业保险标准已调整为每月7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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