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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停车新政”启动后,交警指挥中心在3天内接到1267个公众咨询电话。昨天,杭州交警回应了市民的普遍关注。
问:设置停车泊位的条件是什么?
答:设置机动车停车位,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在车行道上设置的泊位不影响交叉口的交通秩序,不影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不影响公共交通的停车,不影响行人过街,不需要限制主车道的通行速度;空地面和人行道设置停车位后,不会占用盲道,不会明显妨碍沿街单位的正常交通。
问:付费和不付费停车位有什么区别?
答:付费停车位在地面上编号,而免费停车位没有编号。
问:非机动车车道和人行道上有停车位的路段。机动车进出时可以借用非机动车车道吗?
答:停在非机动车车道和人行道停车泊位的车辆进入慢车道超车并不违法,但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必须避开非机动车和行人。
问:如何处理非法停车?
答:自7月1日起,交警部门集中整治全市违章停车,主要包括四种违章行为:违章停车、违章装卸货物、按规定时间停车或指定停车位停车、随意占用公共停车位(原指定专用泊位除外)。
问:大型公共汽车可以停在公共停车位吗?
答:目前,公共停车泊位只考虑小型汽车。
问:停车位中的三角形是什么意思?
答:停车位上画的三角形是为了调节停车秩序,司机应该向正确的方向停车。
问:如何在自己的土地上定义停车位?
答:根据市政府的意见,在明确土地用途之前,公共停车位空房间均为公共停车泊位。产权单位认为停车位属于其土地使用范围的,应向各区政府停车收费服务中心报告,由区规划局和土地管理局确定。
交警部门停车新政策咨询电话
交警支队指挥中心:85066910
商城交警大队:86811500
下城交警大队:85387815
西湖交警大队:87888700
江干交警大队:86412950
拱墅交警大队:88901505
景区交警大队:87983903
标题:停车新政有问题。交警热线正等着你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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