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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发行抗疫专项国债(一期)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20]109号
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国政府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了筹集财政资金,促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决定在2020年(第一阶段)发行专项国债用于防治疫情。现就发行本期国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目前的国债是一种5年期固定利率的有息债券,总面值为500亿元。对甲级会员不进行额外投标。
(2)日期安排。投标将于2020年6月18日开始,利息将于6月19日开始,发行将于6月19日开始,上市将于6月23日开始。
(3)付款安排。在此期间,债务利息将按年支付,利息将于每年6月19日支付(节假日顺延,下同),本金将于2025年6月19日偿还,最后一笔利息将于2025年6月19日支付。
(4)竞标时间。2020年6月18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费。承销面值的0.1%。
第二,竞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后的多价(即混合)投标法,目标为利率。
(2)标记位置限制。承销团每个成员的投标拒绝、中标拒绝和投标标记差异分别为75、15和30。
Iii .发行货币的支付
中标承销团成员应于2020年6月19日前(含)将发行资金存入财政部指定账户。付款日期以从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资金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存款银行:国库总银行
账号:270-207701-1
导入银行编号。:01110009992
四.其他的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的招标工作按照《2020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金融总署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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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杭州2020年抗疫专项国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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