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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自5月24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正式实施,其适用范围包括除天然矿泉水以外的所有直接饮用包装饮用水。新规定是强制性标准,规定了包装饮用水的种类、成分和名称。
[实施新的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带来的变化]
变化一:除天然矿泉水外,市场上销售的包装饮用水只能分为纯饮用水和其他饮用水,即如果不是纯净水,也可以归类为其他饮用水。
因此,包装水的外包装标签上禁止出现“蒸馏水”、“活性水”、“小分子水”、“功能水”和“能量水”。
变化2:有一排小字符——“添加食品添加剂调节口味”。当包装饮用水加入食品添加剂如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和氯化钾来调节味道时,应在产品名称附近标注类似的词语。
改变3:“饮用矿泉水”的名称将不再被允许。“矿泉水”是含有矿物质元素的天然饮用水,而“矿泉水”中所含的矿物质是人工加工的食品添加剂,但其名称很容易与矿泉水混淆,因此被禁止使用。
[包装饮用水将引领换衣潮流]
根据新规定,除了符合相关标准的天然矿泉水,市场上出售的饮用水将分为两类:纯净饮用水和其他饮用水。此外,“蒸馏水”、“活性水”、“小分子水”、“功能水”和“能量水”等名称将被禁止出现在外包装标签上。也就是说,将会有一个为各种包装饮用水改名换衣的大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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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的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的实施带来了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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