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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轻大型工业用户的基本电费负担,降低实体经济的运行成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实施模式的通知》,将基本电价收费模式的变更周期从年度调整改为季度调整。如果电力用户选择按最大需求模式收取基本电费,则最大需求核定值的变动周期将从目前的半年调整改为每月调整。电力用户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选择最有利的充电方式。据了解,上述政策的实施将减轻中国约60万家大型工业企业的基本电费负担。
《通知》指出,应取消企业申请暂停用电的次数限制、减容期限限制以及新增或扩容用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减容或暂停用电的要求,减容(暂停)设备的基本电费自封存之日起免征。
通知强调,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指导地方电网企业和新增配电企业执行相关规定。电网企业应通过多种形式,帮助电力企业广泛了解基本电价的改进实施模式,主动为电力企业申请调整充电方式、减容停电提供便利,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使电力企业真正受益。
标题:发改委:降低60万工业企业电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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