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83字,读完约2分钟
对温德义和刘明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售措施
我们的记者朱宝珍
7月12日,中国证监会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售决定。这两项决定都与新泰电气有关,处罚对象涉及18名责任人。
18名负责人是新泰电气、董事长温德义、总会计师刘明生、财务经理余晓阳、销售经理王永恒、董事兼总经理孙文东、董事兼总工程师蔡红、董事白晨、董事胡小勇、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宋丽萍、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玉玺、独立董事蒋光福、赵春年、监事范永喜
行政处罚决定称,发现新泰电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财务数据和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二是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新泰电气处以违法募集资金3%的罚款772万元;温德义被罚款802万元,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罚款30万元,实际控制人被罚款772万元,占新泰电气非法募集资金的3%;对刘明生处以30万元罚款;肖扬和王永珍分别被罚款10万元;孙文东、蔡红、陈玉玺、陈柏超、王建华、胡小勇、宋丽萍分别被罚款5万元;蒋光福、赵春年、范永喜、韩栋、孙宏贵分别被罚款3万元。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新泰电气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温德义被警告,罚款90万元,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刘明生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肖扬和王永珍分别被警告和罚款10万元;蔡红、陈柏超、宋丽萍、孙文东、赵春年、蒋光福、范永喜、孙宏贵、、陈玉玺、杜分别被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
基于上述两项行政处罚意见,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新泰电气改正,给予警告,并处832万元罚款;警告温德义并处以892万元罚款;刘明生被警告并罚款60万元;肖扬和王永珍分别被警告和罚款20万元;孙文东、蔡红、陈柏超、宋丽萍、陈玉玺分别被警告、罚款8万元;蒋光福、赵春年、范永喜、韩栋、孙宏贵分别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王建华和胡小勇分别被罚款5万元;杜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市场禁入决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温德毅和刘明生实施终身禁入。自中国证监会公布决定之日起,不得从事证券业务,不得终身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朱宝珍)
标题:IPO造假和信披违规 欣泰电气董事长温德乙被罚832万元
地址:http://www.hztxyl.com/hzxw/8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