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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微博,杭州在9月29日正式宣布了共享自行车的新政策。以下是《关于推进杭州市网络租赁自行车规范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9月29日,杭州共享自行车新政策发布10个规格

《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基本思想和原则。坚持“创新、协同、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坚持“标准化、导向、市场化运作”和“政府管理平台、平台管理车辆”的工作思路,遵循“服务导向、创新发展、规范有序、多方治理”的工作原则,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推进网络自行车和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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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主题定位。网络自行车商业服务是指通过建立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服务平台,通过商业租赁向公众提供的自行车租赁服务,属于市场运营行为。其中,经营者是网络自行车交付和管理的主体,依法承担主要责任,遵守城市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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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管理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政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负责制定政策和履行管理职能。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作为日常管理的主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协调辖区内互联网自行车管理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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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总量控制。实施总量动态监控。现阶段,坚持“优化存量,限制增量”的原则;下一步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属地运力和泊位数,以企业运营数据和服务水平为指标,通过定期发布监测报告,指导企业投入工作;从长远来看,根据城市的承载能力空,停车设施和资源,公共出行需求等。,将建立一个符合当地条件的交付机制,使总额由需求决定,受资源限制,受服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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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停车管理。坚持“块与块相结合”的原则。在公共区域,辖区政府应根据《泊车指南》设置泊位,属地职能部门应履行监督职责;对于医院、学校、事业单位、社区、商业地产等非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物业内的互联网自行车停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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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临时关键区域的管理和控制。在重大活动或节假日等特定时段,根据公共管理的需要,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门可以通过发布公告等形式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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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运营和管理。要求互联网自行车运营商具备在线和离线服务能力;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完整的数据应根据需要连接到监管平台;应依法履行主要经营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保护承租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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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操作和维护力量的分配。很明显,运行维护人员的标准是:每投入120辆网络自行车,配备一名运行维护人员;鼓励使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或委托第三方集中电网运行维护力量,并根据结果适当降低运行维护人员比例。此外,运营商应通过购买或租赁在非公共区域建立自己的维护和调度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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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保险和基金托管。经营者应为承租人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并鼓励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收取存款和预付款的经营者应严格与企业自有资金隔离,并在其注册地的银行机构开立存款账户和预付款账户,账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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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网络电动自行车。考虑到行车安全、停车秩序、充电和更换设施的安全等因素,我市暂时禁止发展网络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杭州网上租赁自行车(简称网上自行车)始于2016年11月,并开始在杭州推出来自当地的品牌“骑行”。截至今年3月,包括OFO、小明、永安兴和莫贝克在内的7辆网络自行车已经投入运营。企业集中力量进入杭州市场;之后,你、库奇和田明电力进入杭州。目前,该市有10家网络自行车运营商,约有448,600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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