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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在我国部分地区试行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通知》。双方联合召开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试点工作推进会,部署并推进相关实施工作。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建立,意味着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增添了一把“利器”,以监管部门为导向解决投资者实际问题的投资者保护体系进入了加快建设和完善的新阶段。
在推进试点工作的过程中,试点工作的核心目标是贯彻依法公正、灵活便利、注重预防的三大原则,建立和完善有机联系、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和谐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目标与法治的价值理念具有天然的同质性和一致性。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成熟的资本市场必须高度依赖法治,证券期货纠纷的解决也必须依赖法治的路径。依法公正原则已成为试点工作的首要和基本原则。落实依法公正原则,要充分尊重投资者的程序选择权,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调解工作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灵活方便和预防已成为推进试点工作实施的重要原则。灵活性和便利性原则要求关注争议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争议解决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尽可能方便投资者,降低各方解决争议的成本;调解工作应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不应长时间拖延。注重预防原则,要求发挥调解的预防冲突和源头治理功能,促进健康投资文化、投资理念和投资知识的传播;试点地区法院、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和调解组织应当加强信息共享,防止矛盾纠纷的积累和激化。
这两个原则是辩证统一的。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和事前保障措施,真正落实法律赋予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分配权,在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济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有力有效的事后救济措施,获得及时充分的权利救济和经济补偿;另一方面,要“防患于未然”,发挥多元化解决机制在源头预防中的作用。有效预防、处理和解决投资者纠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公平和信心的源泉,也是资本市场效率和发展的源泉。
在落实三项原则的基础上,试点工作还提出了建立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协调机制、加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加强试点工作管理等要求,标志着多元化解决机制进入了启动和实施并举的新阶段。近年来,监管部门加快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特点明显。随着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发展,以依法、公正、高效解决证券期货纠纷、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特征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必将进入新的阶段。
标题:投资者保护又添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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