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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宣布结束南海仲裁案管辖权和可受理性的庭审
在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中,从提交申请、设立仲裁庭、外包秘书服务到发布所谓的最终裁决,都需要花费大量资金。在南海仲裁案中,原告选择了高费用和低门槛来表达自己的主张。菲律宾媒体披露,在过去的三年半时间里,菲律宾用纳税人的钱在南海仲裁案中投入了3000万美元,以换取一个热门的所谓“裁决”和缺乏来自许多国家的支持。
寻找“额外收入”的仲裁人
2013年1月,菲律宾选择向德国汉堡国际海洋法法庭提交仲裁,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设立了一个特设仲裁法庭。设立这个特别仲裁法庭将花费一大笔钱。因为当时仲裁庭尚未成立。如果你想组成仲裁庭,你必须首先选择一名仲裁员。按照程序,由菲律宾牵头指定一名仲裁员,中国也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然后这两个人共同协商选择另外三个人。然而,中国不接受或不参与仲裁的立场使仲裁庭“无法组成一个小组”。
为了推动仲裁,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的柳井俊二和一名日本人站了起来。他引用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另一个条款,为中国和其余三个国家任命了一名仲裁员。但这只是曹太团队的临时设置。
熟悉这类组织运作的专业人士说,设立临时小组,如特设仲裁法庭,无非是让那些“努力工作”的法官和仲裁员“赚些外快”,与联合国或国际法院无关。
支付了很多虚张声势的身份
常设仲裁法院被视为特设仲裁庭雇佣的“大管家”,包括大财务管家。当然,常设仲裁法院提供这项服务。
常设仲裁院的收费标准一般是公开和透明的,其官方网站上也有标注。此外,可以根据需要雇佣不同级别的服务人员。
例如,一次性注册费2,000欧元不可退还。文员和注册服务人员的价格根据其职称分类:秘书长250欧元/小时,副秘书长250欧元/小时,司法人员175欧元/小时,法律助理125欧元/小时,秘书文员50欧元/小时。
由此可以看出,聘请常设仲裁法院作为秘书处并不便宜,但它可以“购买”许多虚张声势的身份。在海牙和平宫举行听证会,以常设仲裁法院的信头发布裁决,并以常设仲裁法院的名义向有关国家发送电子邮件,这是一件好事。
一切都可以安排仲裁
记者向常设仲裁法院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询问该仲裁案件的具体账户清单。但是对方没有回答。
知情人士透露,在菲律宾单方面强加的南海仲裁案中,常设仲裁法院向争议双方共收取了285万欧元。其中一部分是法院充当秘书处的费用,其余部分将分配给五名仲裁员,后者将承担“大头”。
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仲裁费用由菲律宾方面支付。特设仲裁庭解释说:“常设仲裁法院可要求双方当事人分期预付仲裁费。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在45天内付款,仲裁庭可以通知双方当事人,以便一方当事人支付费用。菲律宾按时支付了费用,但中国没有。在被告知中国没有支付之后,菲律宾为中国支付了费用。”不管怎么说,只要手续可以提前,钱不是问题,是否合理也不是问题。据新华社报道
标题:菲方重金包下仲裁庭 3千万美元换来一张“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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