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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的新电力改革欢迎“大礼包”。虽然在资本市场上卖电的概念很热门,但业内一些人表示,真正的红利仍有待观察。
7月19日,记者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确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调节局近日发出征求意见函,公开征求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关于有序发布和制定用电计划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的意见。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曾鸣曾多次参与电力改革方案的咨询,他表示,如果该通知得以实施,将大大有利于电力销售企业,并促进中国电力市场最关键的批发市场(港股02380)的形成。“必须先形成批发市场,再形成零售市场”。
不完全统计显示,随着新一轮电力改革的逐步推进,电力销售公司的注册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仅在广东,就有67家售电公司获得了许可证,但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政策,大量售电公司的业务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促进电力“批发市场”的形成
最近,关于该通知的各种谣言在业内流传,该通知的文件流了出来。记者得到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部门参与文件的确认。
这份《关于有序发布和制定电力规划工作征求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表明,为加快发电规划改革步伐,《通知》是按照委员会领导的指示起草的。对象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局、物价局、中国电力委员会、国家电网、中国南方电网和五大电力集团
《通知》共分为十一条。具体内容包括:加快组织燃煤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和用户签订发电和购电协议;加快降低燃煤发电机组的非市场用电量;其他发电机组可以参与市场交易;引导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及时取消相关目录价格;不再安排新投产机组的发电计划;促进新用户进入市场;放开跨省跨地区的煤电收发计划。
曾鸣认为,《意见》的出台极大地推动了整个电力改革,促进了中国电力市场最关键的批发市场的形成。“必须先形成批发市场,再形成零售市场”。同时,曾鸣还指出,此次改革的最大优势在于电力销售企业。
根据通知,有必要逐步降低燃煤发电机组的非市场用电量。如果签订的发电与购电协议(合同)少于基准时数,则按照基准时数减去直接交易时数,乘以一定的系数进行折算。该系数在2017年将达到80%,之后将逐年下降,减少的电量将转化为基于市场的交易电量。这意味着至少20%的计划燃煤发电将转化为基于市场的交易力量,未来的市场交易力量将相对安全。
曾鸣表示,燃煤发电机组将首先进入市场,发电小时数将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这是一种趋势。然而,由于不同地区燃煤电厂之间的巨大差异,在煤炭进入市场的交易量中可能必须考虑其他因素。
关于本通知的意见,曾鸣认为主要是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可再生能源如何进入市场并与传统能源相协调还不是很清楚,这可能需要进一步讨论。
实施配套政策也是必要的
对于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内部文件,建议及时取消相关目录价格。电力改革研究专家詹曙光认为,取消目录电价将促进电力销售市场的市场化和公平竞争,这一点非常重要。“电力改革的实际目的是降低价格,因此有必要移动目录价格”。
根据通知,在所有参与直接交易的地区,目录价格将尽快取消,在电力市场相对健康的前提下,上网价格和销售价格将全面放开。
不过,曾鸣告诉记者,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可能所有用户都参与直接交易,也没有时间表。“根据国际经验,没有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某个电力市场的所有用户都参与直接交易。”
业内专家建议取消目录价格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现在取消目录价格的前提实际上是避免重点而忽略轻点。
同时,《通知》也试图为电力现货市场铺平道路,明确提出现货市场有必要在两年内为110千伏以上的大用户提供参与直接电力交易的预计用电曲线。
曾鸣表示,帮助用户了解用电曲线对电力市场引入需求侧市场资源意义重大,这将使电力市场竞争更加有效,降低成本,也是市场化改革的最重要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并未将发电和用电计划的范围限定在电力改革试点地区,这意味着电力改革将向全国推进。
《通知》还提出,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各地要尽快组织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和用户签订发电和购电协议。电力改革研究专家詹曙光认为,这意味着电力销售业务将大幅启动。他还指出,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政策,具体落地情况仍取决于地方政府的重视。"更多的是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
曾鸣也承认,要开放电力销售业务和电力销售市场之间的竞争,确实需要很多配套设施,包括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支持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但没有确切的时间表。他表示,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也应该在《实施意见》的指导下,引导售电企业进行售电侧的市场化改革,配套设施的完善是不可能等待的。
标题:发改委拟发文推电改落地 售电公司或终享实质“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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