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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1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6年7月7日发布了2016年第35号公告,公布了对铸造用生铁企业规格和条件的动态审查结果,其中113家企业符合要求,33家企业被取消。
铸造生铁企业的标准是由于淘汰落后的炼铁工作。考虑到冶炼铸造生铁的高炉一般小于400立方米,为了保证铸造工业的发展,也有必要防止落后的小型炼钢高炉以生产铸造生铁为名而被淘汰。2011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铸造生铁企业认证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正式开始铸造生铁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并于2012年2月公布了符合标准条件的铸造生铁企业。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铸造行业对生铁的需求有所放缓,有的宣布铸造高炉已经停产或长时间停产。随着各地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一些铸铁生产企业的环保设备配置与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为了促进铸造行业的质量提高和效率提高,加强环境保护,解决钢铁产能过剩问题,我部近期开始对铸造生铁企业进行审查。
评审工作以《标准条件》中规定的产品使用和质量、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工艺和设备要求为基础,结合区域经济和铸造行业的实际发展以及最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总量控制方面,根据减少生产能力总量和企业家人数的原则,已拆除的高炉、环保不合格的设备和停产一年以上的企业不再予以认定。在区域协调方面,应坚持合理布局的原则,注重服务当地铸造行业的发展,兼顾边远欠发达地区的均衡发展。在环保方面,要求铸造生铁企业配备完善的除尘、脱硫等环保设备并有效运行,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新的环保标准。
为促进产业升级,防止落后小型高炉以生铁铸造企业的名义逃避淘汰,根据《标准条件》中“高炉容积必须大于200立方米,但支持“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高炉容积可以放宽到大于100立方米”的要求,本公告对200立方米以下的铸造高炉进行了严格审查。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地不明确的申报,将继续采用“短流程”铸造工艺。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称,这一审查并不意味着上市企业完全符合不断提高的技术和环境保护要求。上市标准化企业需要根据标准化条件的要求进行自我控制和不断完善。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地方企业执行标准条件的监督检查。标准企业一旦违反标准条件,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布的标准企业进行监督。
标题:工信部化解钢铁过剩产能 撤销33家铸造用生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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