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208字,读完约11分钟
1.基本信息的公布
■
2.每日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处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将于2016年7月26日开始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申购赎回开放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要求或基金合同规定宣布暂停申购赎回的除外)。各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处理时间请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以外的日期或时间申请认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的认购或赎回价格为下一次基金份额认购或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出现新的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酌情对上述开放日和开放日进行相应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每日订阅业务
3.1认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购买,即通过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购买,原则上每次购买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实际上,每个销售组织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采购金额。极限;投资者可以多次购买,单个投资者持有的累积基金份额没有上限。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调整上述认购额度和累计基金份额上限。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订阅率
基金对通过基金经理的直销中心和其他投资者认购的养老金客户采用不同的认购率。
养老保险客户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依法设立的养老保险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和运营收入形成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地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和集体计划。如果未来有养老基金监管部门批准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以更新招募说明书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是指养老金客户以外的投资者。
本基金甲类及丙类基金份额认购率如下:
■
如果一个投资者在一天内有多次认购,适用的费率应根据单次认购单独计算。
3.3其他与认购相关的事项
(一)认购a股基金份额
基金a股认购费采用前端收费方式(即基金认购时支付认购费),投资者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和净认购金额。甲类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购买金额=购买金额/(1+购买率)
(注:对于固定订阅费的订阅,净订阅金额=订阅金额-固定订阅费金额)
订阅费=订阅金额-净订阅金额
(注:对于固定订阅费的订阅,订阅费=固定订阅费)
认购数量=认购净额/认购当日a股基金份额净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应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5万元购买本基金a股,对应认购率为0.6%。假设认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可认购份额为:
净购买金额=5万/(1+0.6%)=49,701.79元
订阅费=5万-49,701.79=298.21元
认购份额=49,701.79/1.0500=47,335.04份
例如:某投资者(养老客户)投资5万元购买该基金,对应认购率为0.06%。假设认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可认购份额为:
购买净额=50,000/(1+0.06%)=49,970.02元
订阅费=5万-49,970.02=29.98元
认购份额=49,970.02/1.0500=47,590.49份
(2)购买丙类基金份额
丙类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购买份额=购买净额/购买当日丙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2:投资者投资5万元购买基金的C型基金份额。假设基金份额购买当日净值为1.0500元,可认购份额为:
净购买金额= 5万/(1+0%) = 5万元
采购成本=5万-5万=0元
认购份额=50000/1.0500=47,619.05份
(3)基金认购费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基金的营销、销售和注册,不计入基金财产。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股份限额
基金没有单一的最低赎回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期间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应当一次性赎回。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额度。基金管理人最迟必须在调整生效日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a股基金份额,向连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向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天且少于9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向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90天但少于18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等于或超过180天的投资者,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剩余的赎回费用用于支付注册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丙类股,投资者连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将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上述赎回费将全部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超过30天的投资者将不收取赎回费。
基金a股赎回率如下:
■
本基金丙类股份的赎回率如下: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a股基金份额
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日a股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赎回总额×a股基金份额赎回率
净赎回金额=总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天,相应的赎回率为0.75%。假设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他可以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5=10,500元
赎回成本=10,500×0.75%=78.75元
净赎回金额=10,500-78.75=10,421.25元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只基金份额,他们可以获得的净赎回金额为10,421.25元。
(2)丙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者赎回丙类基金的股份,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日丙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赎回总额×丙类基金份额赎回率
净赎回金额=总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2: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只丙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超过30天,赎回适用率为0,假设赎回日丙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可赎回净额为:
赎回总额= 10000× 1.1480 = 11480元
赎回成本= 11480× 0% = 0元
净赎回金额= 11480-0 = 11480.00元
也就是说,如果投资者赎回10,000股本基金的丙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日的丙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持有期超过30天,净赎回金额可以是11,480.00元。
5.日常转换业务
5.1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加上转出基金的认购费与转入基金的认购费之差两部分组成。具体收费取决于两个基金的认购费与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之间的差额。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的补差费:补差费根据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收取。若转出资金金额对应的转出资金认购率低于转入资金认购率,则转入资金认购率与转出资金认购率之差;如果转出资金金额对应的转出资金认购率高于转入资金认购率,冲减费用为零。
(2)转出资金赎回费:转出资金正常赎回时,按照赎回率收取。
5.2与转换相关的其他业务事项
目前,该基金已在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和直接电话委托渠道开通,并已转换成以下基金:万家瑞易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瑞易,基金代码:A类:001635,C类:001636),万家宝现(爱基,净值,信息)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中的最低转出份额为500,在所有基金份额转出时不受限制。
本公司通过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和电话委托对资金转换认购的补偿费给予优惠。详情如下:
(1)认购率为零的基金转换为认购率非零的基金时,认购补足率为被转让基金标准认购率的40%。但转让基金的标准认购率高于0.6%时,折价后的认购溢价不低于0.6%;当转入资金标准认购率低于0.6%时,认购补足率按转入资金标准认购率执行。
(2)转出资金认购率低于转入资金认购率时,认购费按转出资金与转入资金认购优惠率之差的40%收取。
(3)转出资金认购率高于或等于转入资金认购率时,认购费构成为零。
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定,请参见之前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6.基金销售组织
万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联系人:李
投资者可以通过我们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交易细节请参考我们网站上的公告。在线交易网站:trade.wjasset/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6年7月26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等媒体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每个交易日次日的累计基金份额净值。
8.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事项
(1)自2016年7月26日起,在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中,单个基金账户单日单笔或多笔累计金额的每日申购限额(含转换和转入)为5万元(不含5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5万元以上的申请。
(2)在基金大规模申购和转入业务暂停期间,基金赎回和转出业务将正常进行。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恢复基金大规模认购、转换和转让的时间。
(3)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参阅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万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投资者可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400-888-0800,或95538-6)了解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或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通过我们的网站(wjasset)了解基金销售情况。
(5)风险警示:公司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利润或最低收入。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上述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
特此宣布。
万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
标题: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地址:http://www.hztxyl.com/hzxw/8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