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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购资金的分配
投资者应在申请认购前将全额认购资金转入公司指定的以下直销账户:
(1)账户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5595921374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大厦支行
(2)账户名称: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907290133136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3)账户名称: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424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4)账户名称: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57701815006803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交通银行大厦支行
4.预防措施
●本直销中心柜台不接受现金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以在开立基金账户当日申请认购,但认购的有效性应以基金账户成功开立为准;
●投资者开户时必须预留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和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账户名称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一致;
●投资者应在提交认购申请当日17: 00前将全部认购资金转入公司直销账户,否则认购无效;
●投资者已缴纳认购资金,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开户或认购的,视为认购无效;
●投资者在T日提交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在T+2我行直销中心柜台查询,也可通过我行客服中心和我行网站查询;
●直销中心柜台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殷诚中路200号中国银行大厦45楼。。
(二)通过公司的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的使用及联系方式
我公司的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共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国银行基金官方应用客户端(搜索“中国银行基金”下载并安装在各大移动应用商城)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
电子邮件:clientservice@bocim
联系人:章雷
2.该开户和订阅了
1)开户时间:电子直销平台24小时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业务(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发售期内基金交易日16: 00后提交的开户申请将在下一个交易日受理。
2)认购时间:电子直销平台在基金销售期间24小时受理个人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基金交易日16: 00后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在下一个交易日受理。
3.开户和认购程序
开户和认购程序可通过点击中银国际网站上的在线交易进行。具体的网上直销开户和认购程序,请参考网站上的相关说明。在微信上点击“开户/绑定”,在应用主页上点击“开户”即可开户和订阅。
(3)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
1.
开户和申购处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30-15:00(15:00后的申请将在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2.
在中信银行开立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交易账户应提交以下材料:
(1)提前完成的中信银行理财宝卡;
(二)本人合法身份证明原件;
(3)填好的《中信银行资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申请订阅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我的中信银行理财卡(资金充足);
(2)填写完整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团体投资人
1.
开户和申购业务处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30-15:00(15:00后的申请将在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2.
在中信银行开立交易账户
(1)提前完成的中信银行转账支票;
(2)机构证书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证书、企业法人证书、技术监督局代码、行政机关、军队、武警、部属事业单位(含主管单位批准文号)、基金会等机构证书)、预留印鉴、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同一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份有效的身份证明作为身份证明的依据;
(3)填好的《中信银行资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
申请订阅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提前完成的中信银行转账支票;
(2)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完整申请表。
如有其他要求,以中信银行的指示为准。。
第四,
清算和交付
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用账户,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合同生效时,基金合同生效前认购基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基金权益的登记由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出售后完成。
五、
资金归档
(一)基金备案条件
1.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止发售基金,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但募集资金总额不得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否则,基金合同将不会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宣布基金合同生效。
4.在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合同生效后,募集期内有效认购基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股权转让份额的具体金额以登记机关的记录为准。
(2)筹资失败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且不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募集失败。
2.募集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支付的认购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募集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不得索要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所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各方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少于200人或者基金净资产值少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况,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发售方或中介机构
(a)基金经理
名称: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殷诚中路200号中国银行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殷诚中路200号中国银行大厦45层27层26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忠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高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街9号
法定代表人:常
成立日期:1987年4月7日
电话:4006800000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3)销售组织
1.直销机构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殷诚中路200号中国银行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殷诚中路200号中国银行大厦45层27层26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忠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1)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殷诚中路200号中国银行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
电子邮件:clientservice@bocim
联系人:徐琳
(2)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我们的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共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国银行基金官方应用客户端(搜索“中国银行基金”下载并安装在各大移动应用商城)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
电子邮件:clientservice@bocim
联系人:章雷
2.销售组织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街9号
法定代表人: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站:bank.ecitic
联系人:赵树林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机构出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殷诚中路200号中国银行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殷诚中路200号中国银行大厦45层27层26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忠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1801
联系人:乐妮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同里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殷诚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余伟峰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承办律师:黎明明和孙睿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厦16楼
执行合伙人:吴刚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唐军
经办会计师:唐军、徐培静
中国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
标题:中银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地址:http://www.hztxyl.com/hzxw/8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