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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29日,成都伟世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通知》(第161058号),要求公司对成都伟世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反馈(以下简称“反馈”)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收到反馈后,公司将立即与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分析和讨论,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反馈进行回复。由于审核反馈回复所涉及的问题工作量较大,且申请材料需要更新公司财务数据,为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经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沟通后,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成都伟世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反馈文件延迟回复申请》,并于2016年8月29日前申请延迟回复。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仍需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尚不确定,建议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特此宣布。

成都伟世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5日

标题:关于申请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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