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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伟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总经理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总经理在确保资金安全、合法合规运营、确保日常运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每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授权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详见2016年7月1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发布的《关于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号:2016-010)。
2016年7月21日,公司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戚颖财富管理部购买人民币4000万元(余额280)。具体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信息:
1.产品名称:戚颖财富管理2016第362号(平衡型280)
2.财务管理金额:4000万元
3.产品类型:无担保浮动收入类型
4.产品预期收益率:3.95%
5.财务管理期:91天
6.购买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8.关系描述: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a)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购买的金融产品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较好的流动性和较低的风险,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果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监督和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适当的财务管理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公司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公告之日止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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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达2亿元人民币。
V.供参考的文件
1.宁波银行财务管理协议
特此宣布!
杭州伟光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2日
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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