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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丰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以非公开方式发行股份。由于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暂停和恢复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确保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后,公司的股票(股票简称:英丰环保;股票代码:000967)自2016年7月14日上午开市以来一直停牌。详见2016年7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2016年7月21日《中国证券报》分别刊登的《关于2016年暂停非公开发行计划的公告》和《关于暂停非公开发行计划的公告》。
201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详见公司当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cninfo。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后,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7月25日恢复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英丰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3日
标题: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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