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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表示将严格控制资产管理的“渠道”,银监会计划制定财务管理条例。此外,中国保监会此前对保险资产管理渠道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监管部门在遏制资金“管道化”和促进金融去杠杆化方面表现出高度的协同效应。
“虽然三方酝酿的大金融监管改革没有明确的行动,但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沟通和默契已经初步建立。这一次,可以看到渠道业务的整顿。”《第一财经日报》称,监管部门的协调努力被视为影子银行的“二次整顿”,允许金融管理层重返委托业务,券商基金放弃渠道业务。经过一轮资本转移,每一种金融形式都会相互回归
“这种有限的渠道,去杠杆化、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甚至保险监管都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相关政策出台的节奏也是有序协调的。”据上述券商行业分析师介绍,各子行业将通过近期发布和即将发布的监管规定,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框架。所有这些指标在未来启用后,资本将逐渐取代行政指导,成为金融机构发展的制约因素。
今年4月,中国证监会牵头颁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引入核心净资本概念,将未纳入杠杆计算的证券衍生品、资产管理等表外业务纳入控制范围,风险覆盖面更加全面;5月,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对杠杆上限进行严格限制;随后,发布了《特定客户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征求意见稿)》。
6月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清理和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渠道业务的通知》,要求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清理和规范银行存款渠道等业务。在清算和监管期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将暂停新渠道业务。
7月下旬,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行业培训会上表示,将“压缩渠道业务”,要求券商回归主动管理,逐步放弃渠道业务;与此同时,我行收到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将财务管理分为基础类和综合类,并严格限制投资。此外,将实施财务管理业务的第三方托管,以确保投资清晰可控。
一位大型券商风险控制高管曾向《中国商报》表示,从证监会对券商渠道业务的严格控制来看,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规范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
在它看来,在目前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中,除了一小部分投资于二级市场的股票外,更大的比例是银行的资本借贷,这是银行资金“绕过”监管的方式。因此,监管当局这次应该有更高的立足点,希望解决银行表外“资金池”大规模借入券商和资金的问题,从而提高整体金融风险控制效果。
然而,业界对“堵”而非“留”的监管模式也存在质疑。人们认为,这一禁令不仅是由于银行对“上市”资金的潜在需求,也是混合监管的趋势,应该从银行体制改革的角度加以发挥,而不是盲目地堵塞“渠道”。
“从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需要来看,跨境和混业经营也是不可避免的。银行开始从存贷款和中等收入业务发展财富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经纪人开始从服务中介发展资本中介,信托开始从委托业务发展财务控制。平台,保险也参与公开发行,pe等。,这是发展趋势。”据上述行业分析师称,金融混业并不违背监管意图,而是促进了跨境发展的法律合规性。例如,保险公司获得设立基金子公司的公开发行许可证,并在有防火墙和中国证监会监管的前提下独立发展。然而,被纠正的是利用空缺口政策逃避监管或监管套利。
标题:围堵资金“管涌” 监管协同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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