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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点30分,贾和她原来公司的六名员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庭排队,因涉嫌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受到审判。在画廊里,他们的家人和被骗了一大笔钱的受害者坐在一起,有些人看起来很可怜,而另一些人则充满了怨恨。数不清的p2p公司“跑了”,让无数的受害者没有办法上诉。贾及其员工的被捕,终于让人们看到了这些p2p公司。
“我自己也不知道p2p。我只是模仿别人...整个p2p行业都在这么做。”在回答检方提问时,贾一直试图将自己的行为与整个p2p行业联系起来。
根据起诉书,2013年12月至2015年5月,贾以北京百富金辉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百富金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编造了“债权转让”、“合伙吸收有限合伙人”等各种说法,并通过其下属郎、向社会公开,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240余人资金,共计7700多万元。截至事故发生时,给受害者造成的实际损失总计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贾采用欺诈手段非法集资,数额极其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郎、等六名被告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贾介绍,她成立p2p公司后,聘请销售人员在各大超市向客户派发传单,声称年投资利润在10%到15%之间,吸引了很多有投资意向的北京市民。在检察官的直接询问下,贾勉强承认与投资方签订的合同中不存在所谓的项目借款人。“这些投资项目并不存在。投资项目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均为我在河南原开设公司的员工。”
检察官继续问:“你为什么要捏造这些投资项目和借款人?”
她回答说:“我不是故意要编造的。”我不知道投资项目很重要。我只是不知道这个行业……”作为p2p公司的负责人,她的发言让观众笑了。
贾也提出了许多说法,试图证实她所说的话,“我不明白”。“我以前在河南,然后来到北京。我在超市买菜的时候遇到了郎陶勇。他知道怎么做。他向我提议做这个P2P…………”
然而,她的陈述当场被检察官“打了一拳”。检察官立即问道:“你在河南开的公司也吸收了大量公众存款吗?”
贾做了一件事很久,终于承认了。检方称,有记录的证据显示,她之前吸收了河南省南阳和西峡的大量公共存款,给投资者造成了超过1亿元的损失。“我只是看到当地有一些公司吸收普通人的存款,普通人的回报率很高。”我想让村民受益,所以我也成立了一个公司来吸收存款。但后来这笔钱被企业借走了,而且没有归还……”贾对解释道。
在庭审中,贾多次提到这个人。据她说,大量投资资金被这个人骗走,导致资金链断裂。
受害人徐女士告诉记者,她通过被告之一翟志伟投资了这家公司。“我先投资了20万,收入还可以。后来,我又投资了一些,最后损失了120万。”徐女士说,去年年初,她突然发现平时很热情的销售员突然没有主动联系她。她打电话给对方,对方只是敷衍了事。春节后,大量投资者发现了该公司,一些人在与该公司谈判时报警,这些人都被逮捕了。
记者发现,贾在审讯过程中,一直试图将责任推给其他人。只是在被告周琳参与的时候,她突然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她承认周琳是她的女儿。
当被问及是否愿意报答时,贾突然激动地叫道:“我要在梦里报答你。”我是一个聪明正直的人...我有点心慌,我有点低血糖,我想喝水……”
标题:P2P公司集资诈骗7000万 嫌疑人称自己是模仿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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