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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一直致力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2012年底,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率先在中国成立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简称消费者保护中心)。2014年初,河北省保险协会和河北省消费者协会联合指导市级保险协会和地方消费者协会设立消费者保护工作站。全省自建立11个消费者保护工作站以来,免费为消费者提供保险纠纷调解、咨询等公益服务,为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调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河北省保险协会“河北省保险消费者保护中心信息系统平台”的数据,2016年上半年,全省所有消费者保护工作站共受理各类保险纠纷调解案件1039件,结案1018件,调解成功979件,调解成功率96.17%。
受理案件的渠道逐步拓宽。河北省保险协会畅通各种渠道,帮助保险消费者妥善解决合法需求。2016年上半年,消费者申请调解(包括电话和信函等)。),占45.14%;法院指定调解281起,占27.05%;公司申请调解203起,占19.54%;86例由监管转入其他渠道,占8.28%。
案件涉及许多商业联系。从受理的案件来看,财产保险有637项,占61.31%,调解成功率为97.46%;个人保险402项,占38.69%,成功率94.06%。该案件涉及承销、理赔、担保、客户服务等业务环节。在财产保险案件中,涉及最多的是索赔,争议最多的是保险责任的认定、损失金额或赔偿金额;在人寿保险案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退保,退保往往会因对收入的不满和误导销售而引发纠纷。
调解人队伍逐渐壮大。河北省保险协会消费者保护中心拥有经河北省司法局培训认证的专业调解员130余名,其中专职调解员2名,业内调解员122名,业外调解员5名,能够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专业、高效、免费的保险权益保护服务。
调解工作的形式不断创新。为了深入服务保险消费者,河北省保险协会不断探索多形式、多渠道联动,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与专业受理保险诉讼的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建立省级保险纠纷诉讼调解对接机制的基础上,协会、法院和公司共同在保险公司设立了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室,使专业调解更贴近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渠道。
今后,河北省保险协会将进一步推进保险纠纷调解和“诉讼对接”机制,不断加强调解机制建设,完善调解制度,规范调解流程,统一调解文书,依法公正合理地进行调解;不断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专业素质,逐步提高纠纷调解质量和效果,提升保险消费者满意度。
标题:上半年河北受理保险纠纷逾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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