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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经于9月7日日前在贵州省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贵州省网络贷款新闻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委副书记、总督徐李琴贯彻执行《管理办法》,全省p2p网络贷款 在已经发生的风险或风险突出的情况下,要实行“一户一策”风险处理方案,比较有效地防止和解决风险的扩大,坚决防止风险的扩大,坚决遵守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

以下是相关报道。

《贵州省网络贷款新闻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审议通过

资料来源:贵州省民族报

本报日前报道了《贵州省网络贷款新闻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贵州省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这将推动我省网络贷款领域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会议上,贵州省委副书记、总督徐李琴表示,p2p网络贷款作为新兴金融业的状态,提供更方便的金融服务,提供更高效的资金融通,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对融资贵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其准入 指出问题发生会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解决不好,容易引起社会动荡,公布《管理方法》非常重要。

谶琴要求,必须深入贯彻《管理办法》,切实把握全省p2p网贷风险专业的整治事业,比较有效地防止网贷风险,推进网贷领域规范健康的快速发展。 在严格的监督管理中,一是多次进行源头管理,网络贷款风险隐蔽性、突发性强,严格准入,在专业整顿期间,禁止网络贷款机构新登记。 二、实行监督管理职责,金融处、银监、工商、通信、公安、网信等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的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履行职责,消除监督管理空白。 三是加强合作,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加强合作,形成合作力,共同推进网贷领域健康快速发展。 在加强分类指导方面,省政府金融处理必须尽快颁布分类监督管理细则,实施正向激励和反向制约,促进领域健康的迅速发展。 一是合规经营的机构,必须多次扶持强大的身体,加快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二是没有经营活动,实施市场退出三、已经发生的风险或风险突出的情况 要比较有效地防止和解决风险,坚决防止风险蔓延,坚决保持不产生系统风险底线。 在创新领域的监管模式中,网贷机构作为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必须具有区域间、行业间的特点,积极探索基于大数据模式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监管质量和水平 会议指出,颁布《管理办法》,使领域经营和监督管理有章可循,而且也是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

之后,记者就贵州省网络贷款领域的快速发展状况采访了省金融办理地方金融处。 该处副处长周俊对记者说:“截至去年7月底,全省p2p网络贷款机构60家,累计312亿元,借款馀额41亿元。 资金投入中小企业占55%,个体经营者占45%,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高,促进实体经济和普惠金融的迅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一步,认真落实“管理方法”,推进我省p2p网贷领域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本报记者何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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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讯】贵州省互联网借贷新闻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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