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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车场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卫平镇城区机动车实际停车情况,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同意对卫平镇城区道路和部分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实施收费管理。

从7月1日起,杭州市淳安区卫平镇的城市道路和部分停车场开始收费

一、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车费的实施范围

卫平镇城市道路停车实行分类分级差别收费政策。一级路段为湖滨路(水磨古街至卫平照相馆),二级路段为一级路段以外的区域。

二、部分停车场机动车停车费的实施范围

根据县交警大队提供的停车场登记证,本次定价涉及4个公共停车场和1个临时停车场,分别为杏花街停车场、湖滨路(红谷梁)停车场、水磨圩坪停车场、农贸市场停车场和道英山临时停车场。停车场产权单位为卫平镇人民政府,经营管理单位为杭州千岛湖云博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从7月1日起,杭州市淳安区卫平镇的城市道路和部分停车场开始收费

韦伯卫平镇城市道路停车场

机动车停车费标准

(备注:8:00-20:00,小型车收费标准为一级3元/小时,二级2元/小时)

卫平镇的一些停车场是由机动车停放的

收费标准

标题:从7月1日起,杭州市淳安区卫平镇的城市道路和部分停车场开始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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