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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人是什么关系
这场诉讼最令人困惑的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审判那天,老板和女孩都没来,所以他们邀请了两个律师。至于两个人的关系,双方的律师都有自己的看法,然后他们变得越来越愤怒。
男人说,“我和她的关系就是顾客和女售货员之间的关系。在她的帮助下(打折),这两栋房子便宜了几十万。后来,她想买辆车,向我借钱求助。这是“友谊帮助”。现在我缺钱,所以我不得不要求她还给我。
该女子的律师说,因为该男子比该女子大11岁,并追求她,以显示诚意,所以她给了车,这是她的男朋友给她的女朋友项链一样。当你分手的时候没有理由把它还回去。除此之外,分手也是因为女孩发现那个男人有妻子和两个孩子,她不知不觉地成了情妇,最后愤怒地离开了。
为什么不“不当得利”
这个人起诉的原因是不当得利。说正是因为最初的贷款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证据,但现在他别无选择,只能以“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
该妇女认为原告选择不当得利的原因是因为一些无法解释的原因。作为成年人,原告不能无缘无故地购买价值超过40万元的汽车。
在判决中,法院确认了该男子花了40多万元为该女子买了一辆车的事实。关键是是否适用“不当得利”。
根据法院的意见,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如果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获得不当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获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遭受损失的人"。众所周知,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法律或合同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因他人财产的损失而使自己获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即获取利益和给他人造成损失,没有获取利益的法律依据。不当得利的产生应以错误的给付为基础,且受领人不属于任何原因;或者支付的目的没有达到,使原来的支付理由失去法律支持,变成不当得利。
例如,如果汇款时由于输入错误的账号而将钱误汇至他人的账户,对方将会不公平地受益。
在这种情况下,男人为女人买了一辆车,付款的对象是明确的。付款的原因也很清楚,尽管男人说这是贷款,女人说这是礼物。因此,双方的法律关系应该是“私人借贷关系”或“赠与合同关系”。
而且,人主动支付,是财产变动的主体,而且应该承担举证困难的风险。
因此,本案不适用于不当得利。
该男子的诉讼被驳回。
它不同于“如果你是唯一的”
在追踪此案的过程中,很多人都谈到了“如果你是我”的案子。
然而,这种情况不同于“如果你是唯一的”。
在女客人破坏婚姻的案件中,尽管男人给了女人一辆宝马,法院最终裁定这不是给男人和女人的一般礼物。结合对中国传统习俗、现代社会人文因素和宝马价值的综合分析,法院认定宝马应具有彩礼性质。因为这是彩礼,所以是结婚礼物。现在这个女人没有结婚的打算,所以她应该把买宝马的钱还回去。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礼物不是彩礼。这个男人已婚,有两个孩子。
在审判过程中,该男子的律师说,“通常,原告比被告大得多。如果两人相爱,被告应该事先知道原告是否有妻子,所以即使给予也是违反公共秩序原则的”。
女律师针锋相对:原告的代理人说被告不清楚原告是否有妻子是违反公共秩序原则的,因此当原告知道他有妻子时,他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公共秩序和良好的习惯。
标题:老板给销售小姐的宝马汽车不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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