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9字,读完约1分钟

商务部7月13日宣布,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被倾销,国内腈纶产业遭受实质性损害,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征收反倾销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决定自2016年7月14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征收反倾销税。

标题:商务部:日本等三国进口腈纶存在倾销

地址:http://www.hztxyl.com/hzxw/8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