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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电视会议,动员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要求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持续运行,加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立法,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此外,规划纲要建议建立一个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决定与保险公司就相关项目进行试点探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为民表示,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机制。各地要根据《规划纲要》修改完善地方规划,并尽快下发,及时备案。
《规划纲要》提出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努力实现社会保障财政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融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加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立法,建立健全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规则和自主基准制度,加强对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促进部分国有资本的转移,充实社会保险基金。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建立健全基金投资运营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市场化运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机制。完善社会保险欺诈调查和转移制度,完善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完善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完善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此外,《规划纲要》要求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资金的省级管理和投资运营。
在主要目标方面,规划大纲建议建立一个更公平和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法律人员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建立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统筹保障水平,实现基金安全持续运行。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成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下一步工作内容之一。《规划纲要》要求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体系。实现全国职工基本养老金统筹。制定一个逐步推迟退休年龄的计划。实施职业年金制度,重点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引入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保险,促进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的衔接,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疗保险经办,探索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合作模式,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社会互助筹集资金,为与长期残疾人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生活护理和医疗保健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
标题:人社部: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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