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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电计划自由化方面终于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这被视为电力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从业内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监管局近日发出征求意见函,公开征求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关于有序发布和制定用电计划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一举措意味着发电和用电计划将被释放到具体操作层面,电力交易批发市场即将形成,这对深化电力改革、加快电力交易市场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征求意见有序发布和发展电力规划工作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表明,为加快发电规划改革,是根据委员会领导的指示起草的。通知中,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局、物价局、中国电力委员会、国家电网
"这是一份全新的征求意见稿."曾多次参与电力改革方案的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曾鸣昨日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新的电力改革方案出台后,已经出台了6份配套文件,其中一份是《关于有序发布和制定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但是,这一通知比《意见》更为具体,意味着发电和用电计划将会发布到操作层面,电力交易批发市场将真正形成,发电和用电双方将真正实现直接匹配交易。
记者看到这份文件分为十一篇文章。具体内容包括:加快组织燃煤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和用户签订购电协议;加快降低燃煤发电机组的非市场用电量;其他发电机组可以参与市场交易;引导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及时取消相关目录价格;不再安排新投产机组的发电计划;促进新用户进入市场;放开跨省跨地区的煤电收发计划。
“这份文件显然会促进电力改革过程中批发市场的形成。发电计划发布后,电网将不再发挥作用,地方政府主导的发电计划模式将彻底改变。”曾鸣说。
作为能源领域体制改革的亮点,电力改革的每一步都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作为电力改革“三个自由化”的关键环节,发电和用电计划的自由化是最令人期待的措施之一。
当前政府制定发电和用电计划、统一分配电能的模式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解决电力短缺、保障电网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政府的发电和用电计划已经不能满足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需要。首先,规划模式所体现的电力生产管理制约了市场发挥资源(爱基、净值、信息)优化配置的作用,不能形成正确的价格信号来反映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电力供需情况,不能充分引导供电建设布局优化和用户资源投入。
其次,计划模式下的电力生产管理不利于发电企业节能减排,区域经济利益驱动的行政干预间接导致跨省输电发展缓慢。
值得注意的是,本通知明确了配套电源为煤电,但采用点对点或类似点对点方式的跨省送电和受电将被视为受电区域的发电机组并参与功率平衡。没有明确的配套电力供应,跨省、跨地区的燃煤电力输配将不再保留现有的电力容量或配电比例,将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调整。这一举措将打破地区壁垒,促进更多跨省和跨地区电力交易案例的出现。
在曾鸣看来,这项改革将惠及电力市场的各个方面,而首先受益的是电力销售企业。改革后,电力销售企业可以联系更多的发电企业,即可以从更多的“供应商”中进行选择。同时,发电计划的自由化也有利于大型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对于后者,它有机会接触更多的电力销售企业。虽然电价可能下降,但也为薄利多销创造了条件。
“不仅如此,由于改革后电价预计会下降,这也将对刺激当地经济增长和降低企业成本产生积极影响。”曾鸣说。
标题:新电改出“大招” 发用电计划将实质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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