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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淑敏、通讯员宋俊平报道,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了解到,今年3月以来,本行组织了天津市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并于近日完成了《天津市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分析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首次从消费者态度、消费者行为、消费者金融知识和消费者金融技能等角度全面反映了天津消费者当前的金融素养。
根据天津市各区县经济金融发展水平,本次调查采用分层抽样的原则。在天津市13个区县共选取了30家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网点作为调查点,在每个调查点完成了20个金融消费者有效样本,全市共有600个有效样本。最后,对43,000多份调查数据进行了逐一检查和分析,形成了一份调查报告。
《报告》总结了天津消费者金融素养的五个共性。首先,从消费者态度来看,消费者对金融消费者教育持积极态度,对消费、储蓄和信贷倾向理性,但风险责任意识有待加强。第二,从消费者行为来看,消费者对家庭支出和未来支出有一定的规划,合理申请贷款,使用自动取款机时有很强的安全感,对获取金融知识和投诉金融纠纷的渠道有一定的了解,但他们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合同和报表的能力有待提高。第三,从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水平来看,消费者对各种金融知识的掌握程度差异很大,对储蓄和银行卡的了解较多,对贷款、信用、投资和保险的了解较少。城乡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的不平衡是明显的。第四,从消费者的金融技能来看,消费者具有一定的识别假币的能力,但他们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使用银行卡和处理假币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五,从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需求来看,消费者更关注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知识。金融机构发布的宣传材料、互联网、短信微信等手机信息是消费者获取金融知识的主要渠道;同时,城乡、年龄、性别、婚姻、教育、家庭收入和职业的差异,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对金融知识需求的差异。
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报告》指出,向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非常重要,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基础知识和金融知识应成为普及金融知识教育的重点。应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金融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在金融消费知识普及教育中应注意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此外,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标题:市民金融消费态度趋于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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