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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18杭州积分结算分数发布130分,有效申请人数为23848人,更多信息点击进入,杭州积分结算主题为“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1亿非户籍人口城镇定居规划〉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42号), 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政[2016]96号)精神,杭州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结算办法(试行)》和《积分结算指标体系》。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提高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制定的民主和科学水平,现于2017年5月26日至6月1日征求公众意见。在公示期内,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hzsgajhzk@163)发送,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关于杭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结算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反馈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6月1日。

杭州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人口的协调发展,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户籍管理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杭州市流动人口综合安置(以下简称综合安置),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指标体系,对持有我市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杭州市城镇户籍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和综合评分。当总分达到一定分数时,申请人可以按照程序自愿申请在本市市区落户,有条件准入户口迁移构成我市新的户口迁移政策体系。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居住在本市商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阜阳区行政区域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非城镇户籍人员。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四条积分结算应坚持总量控制、自愿申请、公开、公平、有序办理的原则,有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依次办理。

第五条结算积分总额实行年度控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公安局根据当年人口发展情况,确定当年结算的积分总额。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年度申报完成后,向社会公布当年结算的分数。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六条杭州市公安局负责积分结算的政策指导、综合协调、结算审批和户籍手续。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信用信息审查,并根据人口发展规划,会同市公安局,制定年度结算总量指标。

市流动人口办公室负责牵头积分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整合各部门相关数据,最大限度地实现网上流通和网上核查。

杭州市住房和房屋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市财政(地税)局、市科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内容审核,做好本办法相关管理工作。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二章办理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申请积分结算,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8岁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三)总分达到80分以上;

(四)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

第八条积分结算指标体系分为四个部分:基本点、指导点、加分和扣分(详见附件),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积分计算总分。

第九条积分结算每年集中办理一次。验收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十条流动人口符合规定的积分结算条件的,由本人或委托用人单位通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站按照积分指标录入相关信息,建立积分档案,完成预计分。预得分在80分以上的人员下载《杭州市积分结算申请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计划结算地派出所受理窗口统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原则上,申请结算点的地点应与居住地一致,并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在城镇的合法固定住所、亲友带家属户、单位集体户和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确定。一经确定,在结算前不得随意变更。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十一条分落户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场告知。材料齐全的,出具领取材料的收据,并将相关材料录入杭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系统,由杭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系统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打分,相关职能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打分工作。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十二条积分受理后结算,计分指标的内容和分数发生变化,在处理期间积分不予调整。根据审核得分结果,根据得分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得分相同的按照我市住房、工作和居住的顺序进行排名。每年11月,通过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站公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并公布当年的定居指数得分)。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十三条申请入户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公布的人员名单信息如有异议,市公安局可以提出异议或书面投诉,由市公安局会同相应职能部门核实。15个工作日内,根据核实情况,对当事人进行答复,并对排名进行再次更正。如果在时限内提出异议,将不予接受。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十四条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公安局将根据市公安局最终下发的户口本发放《准予居留许可》,并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获准入户的申请人领取《准予居留许可》并到其拟定居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许可居留许可有效期为40天。如果他们没有收到或在期限内收到后没有申请,将被视为放弃家庭资格,需要重新加入等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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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经审查取得户籍资格的老年人的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照有关政策办理随迁随迁。

第十六条申请符合当年基本定居条件,且得分排名尚未进入户籍名单的,可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申请继续等待,经批准的得分可以继续参加下一年度的申请。如分数发生变化,根据申请时提交的补充材料重新核定分数。连续两年未申请继续等待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并对结算工作中知悉的人事信息予以保密;在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十八条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的认证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提供虚假或伪造材料骗取结算资格的,未结算的将注销户籍,已结算的将注销其虚假账户并退回原居住地,5年内将取消其再次申请积分结算的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信息纳入杭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四章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除另有规定外,本办法对申请人的相关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条在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由市有关部门及时提出整体结算指标体系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流动人口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操作指南,确保分定工作有序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试行期为2年。

积分结算指标体系类别序号指标项目指标内容及分值责任部门基本分为1个年龄状态1、18岁至35岁30分;市公安局2名,36岁至45岁,扣20分;3、46至50岁,扣10分;2 .学历1级,具有博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75分来自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级,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65分3级,具有学士学位,50分4级,具有大专(高职)学历,30分5级,具有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学历,10分职称或技能1级,具有高级职称,80分2级, 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70分3分,具有中级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60分4分,具有助理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工)或特殊职业能力证书(高级工),55分; 5、获得会员称号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工人),40分;6、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初级工人),扣20分。3 .社会保险在杭州连续缴费5年以上,每满一年累计3分,最高不超过80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住宅情况1。本人在杭州拥有自己的房屋(指在本市市区内取得房产证或房产证的房屋,下同),40分;市住房和住房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区住房和建设局2个。申请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在杭州有自己的房子,扣30分;3.本人在杭州租住公房(公房直接管理,单位自行管理)和公租房(廉租房),20分,居住5年。如果我在本市自有产权住房中连续居住登记,每满一年我将得到2分,最高分不超过50分。在本市其他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登记每满1年,市公安局累计1分,最高不得超过25分。方向分为6个原点区域。1.如果原籍是杭州市,给市公安局加25分。2.如果当前户籍是4个县(市)管辖的城市,加20分;3、原辖市4个县(市),加15分;7定居区1。定居合法稳定的居住地是萧山区,加10分。市公安局2。定居合法稳定的居住地是余杭区,加10分。3.定居合法稳定的居住地是下沙经济开发区,加10分。4.定居合法稳定的居住地是大江东产业集群,加20分。5.定居合法稳定的居住地是阜阳区,加20分加8分投资税。1.个体工商户注册,业主在当地支付个人。2.五年来,个人连续缴纳本市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收入、劳动报酬收入和承包(租赁)业务收入的税款,每满1000元加1分,最高加10分;3.杭州投资企业被评为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或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加5分。市地方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9项奖励获得国家综合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加40分;获奖单位获得省级综合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的得30分;获得杭州市综合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本市所属区(县、市)级综合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的,加10分;10 .全市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无偿献血每200cc扣1分,最高不超过10分;每50小时参加一次志愿服务,累计2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参加政府认可的慈善组织组织的慈善捐赠和春风行动组织的捐赠的,每1000元加2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在最近5年内有效。市卫生计生委、共青团委、市总工会、民政局等部门11个,创业创新1个。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工作满一年扣2分,最多扣20分;2、自主发明和创新,被授予发明专利,1项加5分,多项专利,按第一个专利权人分配的分,最高不超过20分;3、获得科技进步奖前五名的主要完成人,按省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分别分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科委对守法诚信扣12分。1.受到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处罚的,一次扣30分;2 .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信用办等部门。如果他们被安置接受教育,他们将被降低30分一次;3.如果你被迫隔离和解毒,你将减少50点一次;4.因其他行政处罚信息或不可信行为,近五年内被列入国家、省级信用信息平台和杭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不可信信息,一次扣10分;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减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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